产品标识和功能描述不规范也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没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普通食品,以保健食品名义进行宣传和销售;产品标识缺乏食用注意事项等。
此外,过度包装宣传也是保健品业一大乱象。商家在产品宣传上肆意篡改或扩大产品适用范围,把保健品功用暗示为药品功效,并且不断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的名义对消费者进行诱导和欺骗。这些不良行为对保健食品行业和消费者利益都造成了很大损害。
事实上,《食品安全法》规定,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这意味着,未得到抗辐射功能认证的保健品若自行宣传有抗辐射功效,就属于违规。去年8月,国家食药监局颁布《保健食品功能调整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保健食品功能将从27种压缩为18种,包括防辐射等在内的5项功能将被取消。
市场乱象导致消费者对保健品的投诉直线上升。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11月曾对全国176家保健品店进行过一次调查,结果发现,96%以上的保健品店销售的产品存在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现象。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之一,即是商家借助“模糊”的命名,对消费者进行误导。
同时,调查显示,对于保健品市场上存在的问题,87.5%的人首选虚假和夸大宣传的情况较多。
记者从中国保健协会了解到的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保健食品的产业规模超过2600亿元,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超过2000家。但是行业“小、散、乱”现象非常严重,有将近一半的保健品生产企业资产规模在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不足10万元的作坊式企业也占到12.5%。由此可见,未来保健食品行业发展之路依旧“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