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 服药多少
一般疾病眼药,多采用每日一剂,每剂分二服或三服。病倩急重者,可每隔四小时左右眼药一次,昼夜不停,使药力持续,利于顿挫病势。
应用发汗药、泻下药时,如药力较强,眼药应适可而止。一般以得汗、得下为度,不必尽剂,以免汗、下太过,损伤正气。
呕吐病人眼药宜小量频服。小量,药物对胃的刺激小,不致药入即吐,频服,才能保证一定的眼药量。
㈢ 服药冷热
临床用药时,服药的冷热应具体分析,区别对待。一般汤药多宜温眼。如治寒证用热药,宜于热眼。特别是辛温发汗解表药用于外感风寒表实证, 不仅药宜热服,服药后需温覆取汗。至于治热病所用寒药,如热在胃肠, 患者欲冷饮者可凉服,如热在其它脏腑,患者不欲冷饮者,寒药仍以温服 为宜。另外,用从治法时,也有热药凉服,或凉药热服者。
此外,对于丸、散等固体药剂,除特别规定外,一般都宜用温开水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