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物方面
药材质量:质优者药力充足,用量勿须过大;质次者药力不足,用量可大一些。
药材质地:一般来说,花叶类质轻的药,用量宜轻(无毒药一般用量为3~10g);金石、贝壳类质量的药物量宜重(无毒性一般用量为10~30g);鲜品一般用量也较大(无毒药一般用量为30~60g)。
药物性味:药性较弱、作用温和、药味较淡的药,用量可稍重;药性较强,作用强烈,药味较浓的药,用量则宜轻。
有毒无毒:无毒者用量变化幅度可稍大;有毒者应将剂量严格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二、应用方面
方药配伍:一般药物单味应用时,用量可较大;入复方应用,用量可略小。同一药在复方中作主药时,一般较之作辅药时为重。
剂型:多数药物作汤剂时,因其有效成分多不能完全溶解,故用量一般较之作丸、散剂时的服用量为重。
用药目的:临床用药时,由于用药目的不同,同一药物的用量可不同。如槟榔,用以消积、行气、利水,常用剂量为6~15g;而用以杀姜片虫、绦虫时,即须用到60~120g。再如洋金花,如用以止咳平喘或止痛,一般只用0.3~0.6g,每日量不超过1.5g,但若用作麻醉药时可用到20g。即使是利用药物的同一功效,也可能因为用药目的不同而使用不同剂量。如泻下药牵牛子,李杲说它“少则动大便,多则下水”。同是用以泻下,用以通便导滞,用量宜轻,若用以峻下逐水,则用量宜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