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维生素A缺乏可造成儿童视力损害(夜盲症)或增加儿童期感染(如麻疹和可导致腹泻的感染)的发病和死亡的风险。非洲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中,有6%与维生素A缺乏有关,东南亚区为8%。对于维生素A缺乏已构成公共卫生问题的地区,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在6~59月龄婴幼儿中补充高剂量维生素A。但为确定维生素A缺乏是否已构成公共卫生问题,需要通过专门的生化和临床指标,估算人群维生素A缺乏的患病率。一般认为,在24~59月龄儿童夜盲症患病率达1%或以上、或6~59月龄婴幼儿维生素A缺乏(血清视黄醇浓度低于0.70微摩尔/升)患病率达20%或以上的地区,给6~11月龄的婴儿补充10万IU、给12~59月龄的儿童补充20万IU,即足够提供4~6个月的保护,尽管报告有3%~7%的儿童出现头痛、恶心/呕吐和腹泻等副作用。不过,这些症状通常为一过性,绝大多数在摄入后24小时内发生和消失。迄今尚无单纯因维生素A摄入过量导致维生素A中毒而死亡的病例报道。

中国婴幼儿需补维生素A吗?
在《中外有差异,中国婴幼儿为什么应维生素AD同补》这篇文章所提到的论文《中国六岁以下儿童维生素A缺乏情况调查》中,调查结果为:问卷调查24~71个月儿童5914人,其中儿童夜盲症8人(0.14%),结膜干燥症7人(0.12%),母亲夜盲症61人(1.0%),以上临床维生素A缺乏病例全部在农村,主要在贫困地区的农村。在14个省8669名0~5岁儿童中,有11.7%的血清维生素A≤0.7微摩尔/升。在被调查的14个省市中,婴幼儿维生素A缺乏患病率达20%或以上的地区只有广西(36%);如果只针对农村来看,则有广西、新疆、云南、内蒙、青海的婴幼儿维生素A缺乏患病率超过20%,北京、山东、浙江、广东、吉林、山西、湖北、四川、贵州的农村都没超过20%。所以,我国并不需要将婴幼儿补充维生素A作为一项全国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需要干预的重点只是边远地区的农村。
维生素A的膳食来源包括蔬菜(如胡萝卜、南瓜、木瓜和红棕榈油)、富含维生素A的动物性食物有乳制品(全奶、酸奶、奶酪)、肝脏、鱼油和人乳。应鼓励对6个月内的婴儿进行纯母乳喂养,其他人群应尽量通过摄入健康的平衡膳食来获取维生素A。至于各特定人群该怎样摄入健康的平衡膳食,可以查看《中国居民膳食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