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眼就讨她喜欢了,从此,她经常来这里喝咖啡,找他聊天,然后请他喝咖啡,再后就是把他带回了自己的出租屋,一个多月后,她把自己当时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了他,叫他回去继续念书,如果考不上大学,就拿钱去做点小生意。
反正不要再出来打工了,小伙子说:将来我一定会再来找你的,她说,好,可等他一走,她就把手机号码换了,那个晚上,她大醉一场,在身体飞扬的时候她仰望着这个灯火辉煌的城市,流着泪声嘶力竭地喊:“想再见面?下辈子吧你。”
还要在这个行业里做多久?如果有一天不做“小姐”了,去做什么?她也不知道,她不敢去想,因为一想起来,就是无边无际的恐惧与绝望,她说,做“小姐”的只有现在,没有过去,因为过去不堪回首;也没有将来,因为年龄就是最大的死敌,而现在,一切只是为了“Happy”,为了“High”,为了过完一天算一天。
歌厅小姐露露自叙的经历:只要我做“小姐”一天,我就得养他一天,他为我拉皮条,当保镖;我是他的出气筒、玩物和提款机……
对于住在北京丰台区刘家窑小区某地下室的露露来说,她一天的工作时间是从黄昏开始的,这时候她刚刚起床、逛街回来或者刚结束一场牌局,化完40分钟的妆,然后提起手提袋向1000米以外的“××歌舞厅”走去,那个手提袋里装着化妆盒、身份证、暂住证,通常还有避孕设施。
露露说,如果从歌厅门口走进去,就会看到一帮服务生,全部是清一色的男小伙,女的不要,他们不仅要长得帅,还得带有一股“黑道气”,让人一看就知道不是好惹的,平常,他们干些为客人端茶送水、介绍小姐等杂活,碰到有闹事的客人,就成了歌厅养的一群打手。
几乎每个服务生都会与歌厅里的“小姐”们“谈恋爱”,他们同居,互相管对方叫老公老婆,亲密得像是一家人,但实际上却是一种相互交换和各取所需的关系:服务生靠着小姐吃饭,小姐靠着服务生撑腰去争风吃醋,打架斗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