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着爸爸给的钱去找老王,问他我做什么好。他说:“你卖服装吧,我有个朋友能给你供货。”于是他给我选了地点,帮我开了一间服装店,货都是他朋友派人送来的,
都是最流行的款式,很好卖,即使卖不掉,也可以无条件退货,所以,我做的是没有风险的买卖,就算不赚钱,也绝不会赔钱。
当我生意稳定的时候,老王对我说:“欣欣,你有了自己的事业,将来还会有你自己的家……找个正式的男朋友吧。”
小爽说,她一点儿都不恨老王,对这个拿走了她许多第一次的男人,她有的只是感激和依赖。她不后悔做了他的情人。
这些年,我习惯了听老王的话,只要他说“好”的事情我就会去做,我相信他所做的一切决定都是对我负责的。
虽然离开他会让我心痛,但我还是听了他的话,开始为自己寻找男朋友。我有属于自己的朋友圈子,都是一群和我年纪差不多的男孩儿和女孩儿,在他们中间,我依然是骄傲的公主,因为没有人比我更有钱。
好多男孩子都喜欢围着我转,欣欣长、欣欣短的,去哪儿玩儿都叫着我,我被他们哄高兴了,就花钱为他们埋单。我花钱从不皱眉头,只要我高兴,想花多少花多少,
反正店里的生意有老王照顾着,他每月还固定往我的账户里存钱。虽然我不愿意承认,但我心里很明白,这些钱就是我出卖三年的青春换来的,花钱的时候,我总有一种残忍的快感,仿佛这样就能减轻我对老王的思念。
21岁生日,老王送给我一条白金项链,然后就回家了,他说他不便陪我过生日,让我把机会留给那些年轻人。我把所有的朋友以及朋友的朋友都请到酒店,大吃大喝之后,烂醉的我把一沓钞票扬得到处都是,又哭又笑,
最后被大伙儿七手八脚塞进出租车里,送回了家。家就是老王给我买的房子,打开房门,我还期待着会有红玫瑰的惊喜,然而,里面黑洞洞的,冷冷清清,什么也没有。我趴在地板上大哭了一场。
22岁生日,我身边有了一个男孩子,他叫亚平,是21岁生日时送我回家的男孩儿之一。他一直看着我哭,陪我到天亮,见我睡熟了才离开。后来,他经常来找我,陪我说话,带我去玩过山车、上网玩游戏或者去唱歌。他唱歌特别好听,尤其唱王力宏的歌,唱得比本人还好听。他那时爱唱《星座》这首歌——
“可惜感情远比星星复杂,身在其中换做谁都无法自拔,一肚子的疑惑谁能回答……”
我猜,这就是他想对我说的话,他从没问过我到底为什么那么伤心,但他的关心都通过歌词传达给我了。我想,我应该接受他,让他做我的男朋友。
有了亚平,我觉得自己不那么孤独了,慢慢又找回了生活的乐趣。亚平和老王不一样,老王是成熟的,他的浪漫和爱情都是用钱堆起来的;而亚平没有钱,连工作也没有,
他有的是年轻人特有的朝气、活跃和激情。他喜欢玩带有刺激性的游戏,游乐场那些让人尖叫、害怕的设施是他的最爱,几乎每隔半个月就要去玩一次,每次都要把所有的项目玩遍了才痛快。
我喜欢看见亚平玩得兴高采烈的样子,像个孩子。为了能每天看到他开心、可爱的笑脸,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我开始像老王对待我那样宠着亚平,带他吃喝玩乐,给他买穿的、用的、玩的,只要是他喜欢的,我都满足他,为此,我不得不动用老王给我的钱。
直到今天,小爽仍然认为,自己为了爱情付出的一切是没错的。她始终相信只要付出就会有回报。那么,她得到的回报又是什么呢?
亚平的爸爸妈妈离婚了,他说他不想回自己家了,我就让他搬过来和我住。我们过起了夫妻一样的生活,每天吃在一起、睡在一起、玩儿在一起。这种感觉真好,就像真的有个家一样。
以前,老王只能偶尔留下来过夜,大部分时候,都是我一个人躺在大床上,伸开手和脚,都够不着床边,一点儿温暖都抓不住,心里总是空荡荡的;
老王退出以后,这个房子就是我一个人的笼子了,我不想回来,可每天还是得一个人回来,冷冰冰地睡去,再冷冰冰地醒来。
有了亚平就不一样了,每天他都搂着我睡,半夜醒来,听到他的呼噜声在耳边响着,感觉到他的体温,心里那种满足感和幸福感,真的没法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