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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碧中有杂物,消费者向可口可乐索赔

2009-03-06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245 得宝网

核心提示:新疆焦先生在当地超市购买了两瓶雪碧饮料,准备喝时发现其中一瓶里存在黑色线团状异物,遂未启封,2007年初向乌鲁木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定超市与新疆中粮可口可乐公司应赔偿焦先生,

  同样在雪碧中喝出污物的经历,让3名分别来自北京山东和新疆的消费者昨日踏上了到上海可口可乐总部的“维权”之旅。3名消费者称,在购买的雪碧中发现了线团虫子等异物。

  实际上,这一案件要追溯到两年前。2006年12月31日下午,新疆焦先生在当地“家佳乐”超市购买了两瓶雪碧饮料,在元旦准备喝时发现其中一瓶里存在黑色线团状异物,遂未启封,并在2007年初向乌鲁木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该产品确实存在瑕疵,判定超市与新疆中粮可口可乐公司应赔偿焦先生购买雪碧的9.2元交通费45元赔礼道歉并另赔偿原告5000元钱。

  随后,因不满意赔偿金额,焦先生与拥有同样经历的北京高先生以及山东季先生决定联合起来,向可口可乐上海总部进行集体维权。

  消费者:中国消费者不能被廉价了事

  “此次去可口可乐公司总部一方面是要讨个说法,其次是要求经济赔偿。但具体金额要视谈判情况而定。”此次维权者之一的北京高先生表示。而新疆焦先生则向记者透露,此次集体维权可能会要求可口可乐公司支付每名消费者30万元左右的赔偿金。他不断强调,国外有赔百万美元的案例,中国消费者何以如此廉价?

  可口可乐:将依据有关法规合理合法解决问题

  针对消费者索赔一事,北京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公共事务部主任陈翊表示:“这名北京的消费者从一开始就表示,希望我们用钱息事宁人。而山东新疆两地的消费者所碰到的问题虽各有原因,但基本上与本案类似。我们非常欢迎消费者合理合法地维权,监督我们的产品质量,我们会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来解决问题,但是对于这样高额的要求我们只能表示很遗憾和无奈。”

  可口可乐北京公司随后发来声明称:“在整个事件过程中,消费者始终不让公司人员接触产品,无法确认产品出处以及问题产生原因,所以未能与消费者达成共识。但公司抽取了同批次产品留样生产记录市场同批次取样,进行检测及数据分析,证实该批次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

  律师:目前法律难以支持天价索赔

  “依目前的法律,如此高额的索赔要求恐怕不容易被支持。”北京雷曼律师事务所律师郝俊波说。虽然国外有喝麦当劳饮料被烫获赔百万美元的判例,但目前我国还没有惩罚性赔偿,只是实施对消费者单次伤害的赔偿。

  目前,随着国内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消费者提出天价索赔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对于这种行为到底是合理维权还是借机敲诈一直很难界定。郝俊波表示:“构成敲诈勒索罪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因此,如果消费者为个人损失索赔而以起诉到法院为威胁,催促商家进行赔偿,并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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