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用此者,固自然之物,易用之教,逆顺之常。
绳墨非他,亦自然之绳墨,因其自然,故其教用易,是故违之则为逆,顺之得常③也。
平按:“故自然之物”据注“固”应作“因”。注“违之”,袁刻作“遵之”。
③“常”后,盛文堂本及仁和寺本均衍一“之”字。
黄帝曰:愿闻自然奈何?岐伯曰:临深决水,不用功力而水可竭也;循掘决冲而经可通也,此言气之滑涩,血之清浊,行之逆顺。

夫自然者,非为自能与也,所谓因气之滑涩,血之清浊,临深决水,通之如临深决水,取自然之便而水可竭,故曰自然也。
平按:“循掘”,“掘”字原缺④,《灵枢》、《甲乙》
作“掘”,下经文亦作“掘”,袁刻作“地”,恐误。“决冲”下,《甲乙》有“不顾坚密”四字。“此言”,“此”字原缺,《灵枢》、《甲乙》作“此”,袁刻作“于”,恐误。注“夫自然者”,袁刻脱“自”字。
④平按“掘”字与下文“此”字原缺,盛文堂本均不缺,与萧氏所补同。
黄帝曰:愿闻人之白黑肥瘦少长,各有数乎?
白黑,色异也;肥瘦,形异也;少长,强弱异也。刺之深浅多为分不同,故曰有数⑤也。
平按:注“多”下恐脱“少”字。
⑤“数”字后,盛文堂本有“乎”字。
岐伯曰:年质壮大,血气充盈,肤革坚固,因加以邪,刺此者,深而留之。
此为肥人。
平按:“盈”《甲乙》作“盛”。注“此为肥人”《灵枢》、《甲乙》作经文。
广肩腋项,肉薄皮厚而黑色,唇临临然,其血黑而浊,其气涩,其为人贪于取与,刺此者深而留之,多益其数。
此黑色人也。
平按:“皮厚”《灵枢》、《甲乙》作“厚皮”。“临临然”下,《甲乙》有“者”字。“涩”下,《灵枢》、《甲乙》有“以迟”二字。“取与”《甲乙》作“取予”。
黄帝曰:刺瘦人奈何?岐伯曰:刺瘦人者薄皮色少,肉廉廉然,薄唇轻言,其血清气滑,易脱于气,易损于血,刺此者浅而疾之。
瘦人,谓夭⑥□□皮也。
平按:注“夭”下原缺二字,谨依经文拟作“色薄”二字①.袁刻“夭”作“天”;“皮”作“人”。
⑥“夭”,盛文堂本作“天”。
①萧氏所补“色薄”二字,盛文堂本不缺,为“然瘦”二字。
黄帝曰:刺常人奈何?岐伯曰:视其白黑,各为调之,其端正长厚者,其血气和调,刺此者无失常数之。
常,谓平和不肥瘦人。刺之依于深浅常数,不深之不浅之也。
平按:“长厚”《灵枢》作“敦厚”,《甲乙》作“纯厚”。“常数之”《灵枢》作“常数也”,《甲乙》作“其常数”。
黄帝曰:刺壮士真骨者奈何?岐伯曰:刺壮士真骨,坚肉纵节监监然,此人重则气涩血浊,刺此者,深而留之,多益其数。
壮士,骨□坚大者也②。
平按:“纵节”《灵枢》、《甲乙》作“缓节”。“监监”《甲乙》作“验验”,注:“一作监监。”注“内”下原缺一字,谨拟作“节”。
②“壮士,骨□坚大者也”,盛文堂本作“□刺谓□坚大者也”。
劲则气滑血清,刺此浅而疾之。
劲,急也。
黄帝曰:刺婴儿奈何?岐伯曰:婴儿者,其肉脆③血少气弱,刺此者以毫针,浅刺而疾发针,日再可也。
刺婴儿日再者,不得过多也。
③“脆”,盛文堂本作“脱”。
黄帝曰:临深决水奈何?岐伯曰:血清气滑,疾泻之则气竭焉。
自有血清气滑,刺之如临深决水,不可行也。若血浊气涩而形壮气盛,可取自然之便,刺而泻之,如临深决水。
平按:“气滑”《灵枢》、《甲乙》作“气浊”。
黄帝曰:循掘决冲奈何?岐伯曰:血浊气涩,疾泻之则经可通也。
循其血气,掘决其冲,泻而通之,使其平也。
黄帝问曰:逆顺五体,言人骨节之小大,肉之坚脆,皮之薄厚,血之清浊,气之滑涩,脉之长短,血之多少,经络之数,余已知之矣,此皆布衣匹夫之士也。[平按:“逆顺五体”《甲乙》作“逆顺五体,经络之数”,直接下文“此皆布衣之士也”,无“言人骨节之小大”及“余已知之矣”数句。]夫王公大人,血食之君,身体柔脆,肌肉耎软弱,血气慓悍滑利,其刺之徐疾、浅深、多少,可得同乎?[平按:“夫王公大人,血食之君”《甲乙》作“血食者”三字,注云:“《九墟》作血食之君。”《灵枢》“耎弱”作“软弱”。]岐伯答曰:夫膏梁菽藿之味,何可同也?气滑则出疾,气涩则针大而入深,深则欲留,浅则欲疾。以此观之,刺布衣者深以留,刺大人者微以徐,此皆因气慓悍滑利者也。
脉气五十动有代④者,顺也。不满五十动一代者,逆也。言大人食以膏梁,布衣匹夫之士,食以菽藿,故刺之深浅去留之异也。
平按:“气滑则出疾”下《灵枢》有“其气涩则出迟,气悍则针小而入浅”,《甲乙》同,惟“气涩”上无“其”字。注“布衣”二字下原缺八字,袁刻补“食以菽藿”四字,仍与缺处未尽合,谨依经文拟作“匹夫之士,食以菽藿”八字⑤。
④“代”,盛文堂本误作“伐”,下“代”字同。仁和寺本亦作“代”。
⑤“匹夫之士,食以菽藿”八字,盛文堂本不缺,“藿”字后空二格。
黄帝问曰:形气之逆顺奈何?岐伯答曰:形气不足,病气有余,是邪胜也,急泻之。
急泻邪气,补形气也。
形气有余,病气不足,急补之。
急以正气补之,气安则病除也。
形气不足,病气不足,此阴阳气俱不足也,不可刺之,刺之则重不足,重不足则阴阳俱竭,血气皆尽,五脏空虚,筋骨髓枯,老者绝灭,壮者不复矣。
俱不足者,不可行①刺,宜以汤药调也。
①“行”,盛文堂本作“得”。
形气有余,病气有余,此谓阴阳俱有余也,急泻其邪,调其实虚。故曰:有余者泻之,不足者补之,此之谓也。
形气为阳,病气为阴,□②俱有余者,可以泻邪气以调形气使和也。
平按:注“阴”下原缺一字,右方剩“气”字半形,谨拟作“气”,袁刻脱。
②“□”,盛文堂本作“也”,连上文。
故曰:刺不知逆顺,真邪相薄。满而补之,则阴阳四溢,肠胃充郭,肝肺内□,阴阳相错。
满而补之,阴阳之气满于四肢,故曰四溢;肠胃气聚,所以胀而充郭;肝肺俱满,故曰内□。叱隣反。阴阳俱盛,所以相错也。
平按:《甲乙》“四溢”作“血气皆溢”;“内”作“内胀”。注“满于”下原缺二字,上一字不可考,下一字下半剩“又”字,谨拟作“四肢”二字③。
③“四支”二字,盛文堂本不缺。
虚而泻之,则经脉空虚,血气竭枯,肠胃摄辟,皮肤薄著,毛腠夭焦,予④之死期。
摄辟,肠胃无气也。摄,纸辄反⑤。
平按:“竭枯”《甲乙》作“枯渴”。“摄”《灵枢》作“□”,《甲乙》作“慑”。“焦”《灵枢》作“膲”。

④“予”,盛文堂本作“豫”。
⑤“反”字后,盛文堂本有“也”字。
故曰:用针之要,在乎知调,调阴与阳,精气乃光,合形与气,使神内藏。
光,章盛貌。神内藏者,五神守藏也。
平按:“知调”下原缺一字,《灵枢》作“阴与阳调,阴与阳”七字,《甲乙》重“调”字,谨依《甲乙》拟作“调”⑥。“乃光”《甲乙》作“乃充”。“使神内藏”,“使”字原缺,谨依《灵枢》、《甲乙》补作“使”,袁刻作五。
⑥“调”字,盛文堂本不缺。下“使”字亦不缺。
故曰上工平气,中工乱经,下工绝气危生,故下工不可不慎也。
平气,致气和也。下工守形,不知平气,伤□□实,故不可不慎也。
平按:《甲乙》无“故下工”三字。注“气伤”上原缺一字,谨依经文拟作“平”⑦。“伤”下原缺二字,谨拟作“生损”二字⑧。
⑦“平”字,仁和寺本与盛文堂本均不缺。
⑧“伤□□实”四字,盛文堂本作“伤损实□”;仁和寺本作“伤□实邪”。
必审其五脏变化之病,五脉之应,经络之实虚,皮肤之柔粗,而后取之。
五脉,五时之脉也。柔粗,谓调尺之皮肤柔弱粗强也。
平按:“审”下《灵枢》无“其”字。《甲乙》“审”作“察”;“变化”上有“之”字,下无“之病”二字;“应”上有“相”字;“皮”下有“肤”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