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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因素可导致乳腺癌

2017-10-06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8 得宝网

核心提示:乳腺癌的前期病变:从正常细胞一下子变到癌细胞显然是不可能的,它们之间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逐步过程。研究发现,癌变过程是一

  乳腺癌的前期病变:从正常细胞一下子变到癌细胞显然是不可能的,它们之间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逐步过程。研究发现,癌变过程是一个增生过程,如果只是细胞数量的增加,而没有形态上的改变,就叫单纯性增生;如果细胞数量增加,形态结构也有异常改变则称为不典型增生,不典型增生程度中期者才有癌变倾向;不典型增生发展到晚期,细胞形态结构有十分异常的改变,接近于癌变,这便是癌前病变。癌前病变可以有三个发展方向,一是逐渐加重变为癌;或者是经过积极有效的治疗病变减轻;也可能停滞在这一阶段,甚至到死也还是癌前病变,由于癌前病变发展到癌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这就是提供给我们一个消除癌症隐患的时机。

  导致乳腺癌的因素有以下几种:(1)乳腺癌的真正病因还不清楚,只了解乳腺癌的发生和内分泌、遗传、病毒、免疫、环境等因素有关。同时清楚地了解到有些因素和乳腺癌发生有较密切的关系,这些因素也被称之为易感因素,它包括:凡有乳腺癌家族史,特别是亲生母亲或同胞姐妹患乳腺癌,假如乳腺癌发病在绝经前,同时还是双侧患乳腺癌的,那么遗传的易感性就明显增强。病人一侧患乳腺癌,对侧乳腺就比其它人容易患乳腺癌,如病理诊断为小叶原位癌或多灶性癌的,另一侧乳腺癌也就好发。曾患囊性乳腺增生病,尤其是病理证实乳管内有活跃的乳头状瘤者,也易患乳腺癌。比正常人要多二、三倍,月经初潮过早(小于12岁)、闭经过迟(大于55岁),行经年限超过35年以上的。大龄未婚、未孕或第一胎足月产在35岁以后的。已婚未育、已育未哺乳者。因患%u80ba%u7ed3%u68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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