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 人用狂犬病纯化疫苗(地鼠肾细胞)
【是否处方】 处方药
【是否医保】 否
【运动员慎用】 否
【主要成分】
本品系用狂犬病毒固定毒接种原代地鼠肾细胞,培养后,收获病毒液。经病毒灭活、浓缩、纯化,加入适宜的稳定剂及氢氧化铝佐剂吸附制成。

【性 状】
本品为无异物的乳白色混浊液体,久放形成可摇散的沉淀。
【适 应 症】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狂犬病病毒免疫力,用于预防狂犬病。
【用法用量】
按标示量加入等量灭菌注射用水,完全复溶后注射。使用前将疫苗振摇成均匀悬液。本疫苗供上臂三角肌肌肉注射,幼儿可在大腿前外侧区肌肉注射。禁止臀部注射。暴露后免疫程序:一般咬伤者于0天(第1天,当天)、3天(第4天,以下类推)、7天、14天、28天各注射本疫苗1剂,共5针,儿童用量相同。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议首剂狂犬病疫苗剂量加倍给予。
1、注射疫苗前一天或更早一些时间内注射过免疫球蛋白或抗血清的慢性病人,如肝硬化、结核病等;
2、先天性或获得性兔疫缺陷病人;
3、接受免疫抑制剂(包括抗疟疾药物)治疗的病人;
4、老年人;
5、于暴露后48小时或更长时间后才注射狂犬病疫苗等人员。
暴露后免疫程序按下述伤及程度分级处理:
I级暴露: 触摸动物, 被动物舔及无破损皮肤,一般不需处理,不必注射狂犬病疫苗;
II级暴露: 无流血的皮肤咬伤、抓伤,破损的皮肤被舔及应按暴露后免疫程序接种狂犬病疫苗;
III级暴露:一处或多处皮肤出血性咬伤或被抓伤出血, 可疑或确诊的疯动物唾液污染粘膜,应按暴露后程序立即接种狂犬病疫苗和抗血清或免疫球蛋白。马抗狂犬病血清按(40IU/kg)给予,或人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按(20IU/kg)给予,将尽可能多的马抗狂犬病血清或人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作咬伤局部浸润注射,剩余部分肌肉注射。

暴露前免疫程序:于0天、7天、28天接种,共接种3针。对曾经接种过狂犬病疫苗的一般患者再需接种疫苗的意见:
1. 一年内进行过全程免疫,被可疑疯动物咬伤者,应于 0 和 3 天各接种一剂疫苗。
2. 一年前接种过全程疫苗,被可疑疯动物咬伤者,则应全程接种疫苗。
3. 三年内接种过全程疫苗,并且进行过加强免疫,被可疑疯动物咬伤者,则应于 0 和 3 天各接种一剂疫苗。
4. 进行过全程免疫,并且进行过加强免疫但超过3年,被可疑疯动物咬伤者则应接种全程疫苗。
【不良反应】
注射后有轻微局部及全身反应,可自行缓解,偶有皮疹。若有速发型过敏反应、神经性皮下水肿、荨麻疹等较严重副反应者,可作对症治疗。
【禁 忌】
1. 由于狂犬病是致死性疾病,暴露后程序接种疫苗无任何禁忌证。
2.暴露前程序接种时遇发热、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病、神经系统疾病、过敏性疾病及既往对抗生素和生物制品有过敏史者禁用。哺乳期、妊娠期妇女建议推迟注射本疫苗。
【注意事项】
1.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制品中有异物者均不可使用。
2.切忌饮酒、浓茶等刺激性食物及剧烈运动等。
【贮 藏】
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
【规 格】
1亳升/瓶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063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