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原则是预防和治疗疾病原则的总称。它是在中医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精神的指导下,对疾病预防和治疗所制定的基本准则,是中医基础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防治原则对传统中医的影响有哪些呢?下面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防治原则的相关知识。
标本论治
标本的含义
标与本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标本关系常用来概括说明事物的本质和现象。在中医学中,主要用以说明疾病过程中各种矛盾的主次关系。一般而言,本是疾病的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标是疾病的次要矛盾或矛盾的次要方面。在疾病过程中,标本随疾病发展变化的具体情况而定。如正气与邪气,正气为本,邪气为标;病因与症状,病因为本,症状为标;先病与后病,先病为本,后病为标等。
标本论治的应用
病证有标本主次之异,治疗有先后缓急之别。因此,只有掌握疾病的标本,分清主次,首先解决主要矛盾,才能抓住治疗的关键,或治标、或治本、或标本兼治。
(1)缓则治其本:慢性疾病或急性疾病病势缓和的恢复期,应当针对本病进行治疗。此多指标病源于本病,本病治愈,标病亦随之而愈。如肺痨咳嗽,其肺肾阴虚为本,咳嗽为标,治疗当以滋补肺肾之阴以治其本,肺肾阴液盈润,咳嗽自止。
(2)急则治其标:若标病急骤,病情危重,影响本病治疗或生命延续时,应先治标病。如大失血的患者,不论何种原因引起的出血,都要采取紧急措施止血以治其标,待血止、病情稳定后再探求失血的根本原因以治其本。可见,急则治其标,是在应急情况下的权宜之计,为治疗本病创造有利条件,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治本。
此外,某些慢性病患者,原有宿疾,又复感邪,宿疾为本,新感为标。此时标病虽不危急,但若不先治将影响本病的治疗,故应先治新感,再治宿疾。
(3)标本兼治:标病和本病并重,或标本均不太急时,当标本兼治。如气虚感冒,气病为本,感冒为标,此时单纯益气,易使邪气留滞,感冒不愈;若单纯解表,则更伤正气,只有益气解表,标本同治,才能收效。可见,标本兼治主要是针对表里同病、虚实错杂等复杂病证而设。
二、扶正祛邪
邪正盛衰的变化,决定疾病的进退,邪盛正衰则病进,正胜邪却则病退。要改变疾病过程中邪正双方的力量对比,促使疾病向痊愈方向转化,就要扶助正气,或祛除邪气。
(一) 扶正与祛邪的含义及关系
扶正 扶正就是扶助正气,增强体质,提高机体抗邪及康复能力。主要用于各种虚证,即"虚则补之"。凡益气、养血、滋阴、温阳等治疗方法,均是在扶正治则指导下确立的。扶正的具体手段很多,包括药物、针灸、气功或调养精神、饮食营养、形体锻炼等。
祛邪 祛邪,即祛除邪气,消解病邪的侵袭和损害。适用于各种实证,即所谓"实则泻之"。凡发汗、涌吐、攻下、消导、化痰、活血、散寒、清热、祛湿等治疗方法,均是在祛邪治则指导下确立的。祛邪的具体手段也很多,包括药物、针灸、推拿等。
扶正与祛邪的关系 扶正与祛邪是相互为用,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扶正增强了正气,有助于抗御或驱逐病邪,即"正盛邪自祛"祛邪,可消除致病因素,有利于保存或恢复正气,即"邪去正自安"。所以,扶正即可祛邪,祛邪亦可扶正。但扶正和祛邪毕竟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治则,扶正的药物易于恋邪,祛邪的药物叉易伤正。因此临证必须详细分析邪正力量的消长情况,或扶正,或祛邪,或扶正与祛邪同时应用。
(二)扶正祛邪的应用
一般情况下,扶正用于虚证.祛邪用于实证。若正虚邪实的虚实错杂证,则应扶正祛邪并用,但这种兼顾仍要注意分清虚实的主次缓急,以决定扶正祛邪的主次、先后。
单独应用
(1)扶正:适用于正气不足为主要矛盾而邪气不盛的虚性病证。扶正当用补益的方法,如气虚,用益气法;血虚,用补血法;阳虚,用壮阳法;阴虚,用滋阴法等。
(2)祛邪:适用于邪气盛实为主要矛盾而正气不衰的实性病证。祛邪当用攻泻的方法。如表邪盛实者,宜发汗解表;邪在胸脘,如痰涎、宿食等,可用吐法;热结肠胃,宣苦寒泻下;火热炽盛,应清热泻火等。
同时应用
(1)扶正兼祛邪:以扶助正气为主,兼顾祛除邪气。适用于正虚为主,邪盛为辅的病证。此时不扶正,则邪气益甚;不祛邪,刚正气更伤,故当扶正兼祛邪。如对心气虚,心脉瘀阻证,治当补益心气为主,兼以活血化瘀。
(2)祛邪兼扶正:以祛除邪气为主,兼以扶助正气。适用于邪盛为主,正虚为辅的病证。此时不祛邪则正气更伤,不扶正则邪气益猖。所以治疗必须以祛除邪气为主,兼以扶助正气。如热邪伤阴的病证,治以清热为主,兼以滋阴。
先后应用
(1)先扶正后祛邪:适用于正虚邪实,且正气不耐攻伐的病证。此时虽有邪实,但正气已不耐攻伐,所以必须先用补法扶正,待正气恢复到能承受攻伐时,再攻其邪。如某些虫积患者.脾气虚衰已极,不耐杀虫攻积之药力,应先予以健脾益气以扶正,待脾虚渐复,再祛除虫积。
(2)先祛邪后扶正:适用于邪盛正虚,邪气亟待祛除,而正气尚耐攻伐的病证。此时,正气虽虚,但尚耐攻伐,故应先攻泻以祛除邪气,而后再行调补。如瘀血崩漏所致血虚证,瘀血不去,崩漏难止,则血虚益甚,故应先活血祛瘀以除瘀血,然后再补血养血。
三、调整阴阳
疾病发生的根本机制在于阴阳失调。因此,调整阴阳,使之重新恢复平衡协调,是治疗疾病的基本原则。
(一)损其有余
损其有余,就是削减亢盛有余的阴邪或阳邪,以治疗阴或阳偏盛的病证。阳盛引起实热证,治疗应"热者寒之",即用寒凉药清泄阳热邪气;阴盛引起实寒证,治疗应"寒者热之",即用温热药祛除阴寒邪气。
(二)补其不足
补其不足,就是补充阴或阳的不足,以治疗阴或阳偏衰的病证。阴阳偏衰,有单一的阴虚或阳虚,也有阴阳两虚者,因而治疗时,应根据不同情况,灵活应用。
滋阴 滋阴适用于阴虚病证。阴虚不能制阳,阳相对亢盛,则出现虚热证。治疗应滋阴以制阳,即所谓"壮水之主,以制阳光"。
补阳 补阳适用于阳虚病证。阳虚不能制阴,阴相对亢盛,则出现虚寒证。治疗应补阳以制阴,即所谓"益火之源,以消阴翳"。
阴阳双补 阴阳双补是指滋阴、壮阳同用,适用于阴阳两虚证。阴虚当滋阴,阳虚当壮阳,阴阳皆虚当阴阳双补。运用时,当分清阴阳虚损的先后主次,从而决定滋阴和补阳的主次。
阳损及阴者,表现为以阳虚为主的阴阳两虚证,治疗应注意"阴中求阳",即在补阳的基础上辅以滋阴之品,阴损及阳者,表现为以阴虚为主的阴阳两虚证,治疗应注意"阳中求阴",即在滋阴的基础上辅以补阳之品。
此外,由于阴阳含义的相对性,疾病的各种病理变化均可用阴阳失调加以概括,所以,从广泛意义上讲,解表攻里,越上引下,升清降浊,寒热温清,虚实补泻,以及调理脏腑,调和气血等,均属调整阴阳的范围。
四、调和气血
气血是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基本物质,也是脏腑、经络等一切组织器官功能活动的物质基础。气血的失常可累及全身各部,机体任何部位的病变也都会有气血的失常。因此,调和气血是治疗疾病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
(一)调气
补气
补气适用于气虚证。人体之气来源于先天之气、水谷精气和自然界清气,依赖肾、脾胃和肺等脏腑的气化功能生成。凡先天禀赋不足,后天营养匮乏以及肾、脾胃和肺等脏腑功能失调,均可导致气虚。因此,补气主要为补益肾、脾胃和肺。又因脾胃在后天之气的生成过程中起着关键性作用,故补气尤为重视脾胃之气。
调理气机
调理气机是指调理气的升、降、出、入运动,适用于气机失调导致的病证。如气滞者宜行气,气逆者宜降气,气陷者宜升气等。
(二)和血
1.补血 补血适用于血虚证。由于血源于水谷之精微,依赖脾、胃、心、肾、肝等脏腑的共同作用生成,所以,补血主要是调补上述脏腑的功能。又因脾胃为气血生化之源,在血的生成过程中起着关键性作用,故补血尤为重视对脾胃的调养。
2.凉血 凉血适用于血热证。血热有虚实之分,外感内伤之别,临床可表现为发热、出血、心神不宁等多种复杂的症状。因此临证要灵活应用。因血热而致高热者,应凉血清热;血热妄行出血者,当凉血止血;血热扰心者,应凉血宁神。
3.活血 活血适用于血瘀证。血瘀可由多种原因生成。凡血寒、血热、气虚、气逆、阴虚、出血、七情过激、趺仆损伤等均可导致血瘀。因此,临证要灵活应用。血寒致瘀者,应温经散寒止血;气虚致瘀者,应补气活血。
(三)调和气血关系
气血关系密切,互根互用。故在病理上常相互影响,或气病及血,或血病及气等。因此,要调和气血关系。
理气辅以理血 气能生血,气虚生血不足而致气血两虚者,宜补气为主,辅以补血;气能行血,气滞而血行不畅者,当行气为主,佐以活血化瘀;气虚不能推动血行导致血瘀者,当补气为主,兼以活血;气能摄血,气虚而致出血者,应补气为主,兼以收涩止血。
理血辅以理气 血能养气,血虚气失所养者,宜养血为主,兼以补气;血可载气,慢性失血导致气血两虚者,应止血补血,兼以补气。但是,大出血而致气随血脱,则当先益气固脱以止血,待病势缓和后,再补血益气。
五、因时,因地、因人制宜
根据患病时间、地域、机体条件等因素,考虑用药原则谓因时、因地、因人制宜,总称三因制宜。中医学认为,疾病的发生、发展与转归,受体内外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治疗疾病必须考虑时令气候、地理环境和患者的个体差异等因素,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宜的方法。
(一)因时崩宜
根据时令气候特点考虑治疗用药的原则,称因时制宜。四时寒热温凉的变迁,对人体的生理、病理均有影响,所以治疗用药应随气候变化而有所区别。季节不同,气候特点各异,用药的剂量和寒热药性均有宜忌。如春夏季节,气候由温渐热,阳气升发,人体腠理疏松开泄,即使外感风寒也应慎用麻黄、桂枝等发汗力强的辛温发散之品,以免开泄太过,耗伤气阴;秋冬季节,气温由凉变寒,阴盛阳衰,人体腠理致密,阳气内敛,应慎用石膏、薄荷等寒凉之品,以防损伤阳气。
(二)因地制宜
根据不同的地域环境特点考虑治疗用药的原则,称因地制宜。不同的地域环境,气候条件和生活习惯各异,人的体质和病变特点也不相同,因而治疗用药应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有所区别。如我国西北高原地区,气候寒凉,干旱少雨,风寒、燥疾较多,治宜辛润,而寒凉燥烈之剂要慎用;东南地区,地势低洼,滨海傍水,气候炎热,多雨而潮湿,病以湿热疾患为多,治宣清凉化湿,而温热助湿之药须慎用。
(三)因人制宜
根据患者的年龄、性别、体质以及生活习惯、职业特征等不同特点,考虑治疗用药原则,称因人制宜。
年龄 不同年龄的人,其生理功能和病理变化各有特点。老年人气血衰少,生机减退,患病多虚证或虚实夹杂证,治疗时应多用补法。即使有邪实须攻,亦应注意选药不宜过峻,药量不宜过大,时间不宜过久;小儿生机旺盛,但气血未充,脏腑娇嫩,易寒易热,易虚易实,故治小儿病,用药量宜轻,不宜峻补或峻泻。
性别 男女性别不同,各有其生理特点,特别是女子有经、带、胎、产等情况,治疗用药尤须注意。如妊娠期,禁用或慎用峻下、破血、滑利、走窜伤胎或有毒药物,产后又应考虑气血亏虚、哺乳及恶露等情况。
体质 不同体质,不仅对发病有直接影响,而且对药物治疗的反应也有差异,因此,治疗时必须考虑到体质因素。例如,同患一种疾病,阴虚阳盛之体应慎用温热辛燥;而阳虚阴盛之体不可过用寒凉生冷;体质强壮者,耐受力强,用药可峻,药量宜重;体质虚弱者,耐受力差,用药亦缓,药量宜轻。 此外,精神状态、职业特点、工作条件、居住环境等也与某些疾病的发生有关,诊治时也应注意。
结语: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详细的学习了关于防治原则的相关知识,我们知道了预防原则是指根据疾病发生、发展和传变的规律,确定防止疾病发生、发展和传变的准则。如果大家想了解更多关于中医理论的相关知识,别忘了阅读下一篇文章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