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来看,我国目前的碘营养状况处于可接受水平。但监测数据也表明,部分省区食盐中碘含量略有偏高,其中,安徽、河南、湖北、广西、云南处于过量水平,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16个省(区、市)处于大于适宜量水平。
因此,有必要适当下调碘盐中的碘含量,但不宜大幅度下调,而是小幅度下调。据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其实,从2007年以来,适当下调碘盐中的碘含量这一工作一直在进行当中。
与此同时,国家还将根据《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的规定,具体落实对高碘地区和某些患甲状腺疾病或其他不宜摄入过多碘的病人供应不加碘食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