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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尖锐湿疣应该如何防治呢

2017-08-04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1 得宝网

核心提示:尖锐湿疣,又称生殖器湿疣或性病疣。其发病率在性传播性疾病中仅次于淋病而居第二位。该病的病原体是人类乳头状病毒,此病毒的英文名缩写为HPV,是一种DNA病毒,主要侵犯生殖道的上皮细胞,通过破损的皮肤粘膜

尖锐湿疣,又称生殖器湿疣或性病疣。其发病率在性传播性疾病中仅次于淋病而居第二位。该病的病原体是人类乳头状病毒,此病毒的英文名缩写为HPV,是一种DNA病毒,主要侵犯生殖道的上皮细胞,通过破损的皮肤粘膜而感染。外阴皮肤粘膜交界处、会阴、肛门周围、阴道后壁、宫颈是好发病部位,60%通过性交传播。HPV有40多种亚型,引起尖锐湿疣的以HPV6,HPV18亚型为主,其次是HPV16,HPV18亚型。另外研究还发现尖锐湿疣与宫颈癌的发生有关。
  
  据了解,尖锐湿疣的病人半数以上是无任何症状的亚临床感染。有症状的病人,可表现为局部瘙痒、烧灼痛,出现小毛刺状突起,开始如一簇簇小草芽状,以后逐渐长大,互相融合成鸡冠状或菜花状团块。
  
  妊娠期由于孕妇免疫功能低下及孕期激素的影响,可使病灶生长迅速,有时可长到鸭蛋大,堵塞宫颈口或阴道口,分娩时引起大出血。胎儿通过产道时感染病毒,可致新生儿喉乳头瘤。
  
  有症状或有高度传染可能的孕妇应及早到医院就诊。医生根据该病的临床表现、阴道镜检查、细胞学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及现代分子技术等,可对本病做出诊断。
  
  对妊娠期尖锐湿疣的治疗,医生一般采用以对胎儿影响小的局部三氯醋酸上药、激光、冷冻、电烙、手术切除等局部治疗为主,不主张全身用药,以免影响胎儿或致胎儿畸形。也有的专家认为,尖锐湿疣可在分娩后消退,对小的病灶可不予处理,病灶较大而影响阴道分娩者,可行剖宫产。 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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