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和医疗保险将合并实施 并非合并险种
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通知》称,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生育和医疗保险将合并实施
这是官方再次明确提到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中新网记者注意到,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研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今年3月份公布的 “十三五”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在地方层面,一些地区同样提出了要合并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今年2月份公布的《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提出,优化社保险种结构,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降成本、减负担、去产能全面推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也要求,根据国家统一安排,适时将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管理范围。
“五险一金”将变“四险一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随着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是否意味着人们熟悉的“五险一金”可能变为“四险一金”?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对中新网记者表示,两个险种合并实施,是“五险一金”进行精简归并的举措之一。但合并实施并不是说两个险种合并为一个险种,而是合并经办,生育保险还是存在的。
生育险和医疗保险为何要合并实施?
杨燕绥指出,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由于生育保险中的生育医疗费用发生在医院,这一部分跟医疗保险运营是相似的,因此可以合并经办,有利于节省管理经费和成本,使得医疗保险管理更加充分。
生育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有什么影响?
杨燕绥认为,合并实施后,各地可能会撤销专门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充其量会在各地医疗保险局设立生育保险科室或部门。
去年,国务院确定将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在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是否会进一步降低缴费费率?
在杨燕绥看来,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率将进行整合,由于要留出一笔钱发放生育津贴,费率有无进一步降费空间,这需要研究。
生育保险是一个特定时间段特有的医疗支出,而且是特定群体,如果将生育保险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之中,就可以让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从而较好地扩大了生育保险的覆盖面。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基本可以实现全面覆盖。
换言之,今后生育保障就将成为医保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医保将成为主险,而生育保障就类似其中的一个强制性附加险。各类人群只要参加了医保,就自然而然地获得了生育保障的相关权利。
同时,将生育保险纳入医疗保险,可以有效化解生育与基本医疗保险有交叉的情况,人社部门经办时就不用再判断是属于生育保险还是医疗保险的范畴,只需正常结算、正常报销即可。这样不仅可有效地缓解医院、患者、政府三方的矛盾,还可以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