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28日在国家卫计委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大病保险基金将进一步增加,基本医保人均补助标准提高的40元中,有10元将用于大病保险基金。
梁万年介绍,我国从2012年开始进行大病保险试点,到2015年底,大病保险制度已经实现全覆盖。大病保险的核心是从农村的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资金当中拿出一定的比例来设立大病保险基金,参保人群不需要再重新缴费。
如果参保人群得了疾病进行诊治,按照医保报销,如果个人比例超过一定的数额,用大病保险资金可以再报销。2015年,国家卫计委统计发现,享受到大病保险基金报销的超过400万人,受益人群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基础上,平均提高10到15个百分点的报销比例。大病保险在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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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大病救助基金”的内容是什么?
以下为大病救助基金内容:
1、根据国家规定,我市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建立了大病医疗救助的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和大病救助基金单独列账,分开使用,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住院时,首先由统筹基金来支付,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是27328元。
2、参保病人因重病或大病发生医疗费用较高时,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由大病救助基金支付,一个年度内,大病救助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3、大病救助基金使用范围不限于某种疾病,而是根据住院医疗费用的发生情况,是与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使用紧密衔接的。
也就是说,一个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无论是一次住院还是多次住院,一个年度内医保基金最多可以为其支付177328元的医疗费用,这样做能更好地保障重大疾病患者得到较好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