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新房咋被装修了?
“东风吹,战鼓擂,装修离不开黄大锤。砸了这家砸那家,让我砸谁我砸谁……”还记得2005年春晚小品《装修》中黄宏的经典台词吗?在沈阳市泰荣湾小区,小品中装修搞错对象的真实版上演了:B21号楼1单元3-1的业主竟装修了1单元4-1的房子,而且装修已经结束。那么,到底是谁的错?9月8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泰荣湾小区位于浑南区文溯街8号。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小区,从南侧看,B21号楼的南向窗户显示只有四层;但从北侧看,B21号楼的底层是车库,车库上面一共有四层住户。
1单元4-1的业主是许先生。今年4月,他购买了这套100多平的房子,7月末,他兴冲冲地来到小区物业准备办理入住手续。
“去物业公司前,我先去新房看看,看到的情景把我吓了一跳。”他说,室内装饰一新,还摆着崭新的家具,厕所和厨房全都装修妥当,只需拎包就可入住。
他以为走错了房间,再三核查单元、楼层和房间号,但都没错。
委屈:花30万错装别人家!
“难道是哪位亲朋好友替我装修了新房,想给我一个惊喜?”许先生转念一想,“不可能呀!这么大的事,装修前不可能不通知房主啊!”正当他疑惑之际,装修人员找来了雇主——杨女士。“这是咋回事呀?”二人面面相觑。
他们的疑惑在找到开发商与物业逐一核实后有了答案:杨女士错装了房子!
面对现实,许先生越想越想不通:虽说新房被莫名其妙装修一新,但始终有新房变成二手房的感觉。
相比许先生,杨女士更是感到委屈:花了近30万元,却替别人装修了房子!
质疑:换门牌号有何隐情?
“我现在的心情,简直无以言表!”昨日,杨女士接受采访时说,“由于买的是现房,决定购买前,我跟随售楼员前后去了四次查看。四次,售楼员带我看的都是同一套房子——就是我现在装修的这套房。最后,我花了83万买下了它。”
杨女士说,今年4月,她持房证到物业办理入住手续。“物业把钥匙给了我,我随后又去售楼中心取钥匙,两套钥匙是一模一样的。”她说,“当时,这套房子外面挂着‘1-3-1’的门牌号,与房证一一核对无误后,我就开始装修了!”
“5月末,装修到一半时,我发现了一个细节,”杨女士告诉记者,家门口的门牌号被更换成“1-4-1”。她赶紧找到物业询问,对方却安慰她说:“放心吧,只是跟一楼车库有关,对你家没影响。”闻讯,杨女士继续装修。
直到7月末,1-4-1真正的房主许先生来收房,真相才大白天下。8月1日,物业出面叫停了装修,但此时杨女士的装修已基本结束,家具都摆好了。
杨女士告诉记者,她从电业公司调出的自家交费门牌号依然是“1-3-1”,并展示了手里的相关证据。
物业新经理称物业不担责
那么,谁该对此事负责?昨日,记者来到了泰荣湾物业服务中心——天阳物业。物业刘经理解释说,这件事跟自己无关,因为他是8月1日接手工作的。不过,他了解到的情况是物业没有责任。
“B21号楼一楼车库是个关键!”刘经理告诉记者,先前挂的门牌号是把车库剔除在外的,今年5月末,重新规划了门牌号,车库算成一层。因此,原先的门牌号“1-3-1”就变成了“1-4-1”。
刘经理证实说,开发商售楼人员曾领着杨女士看了数次房,看的都是装修的这套房子。而开发商和物业手中对应杨女士家的钥匙,也是这套房子的。“错也是错在开发商那边,物业只是按照规定履行相关手续而已。”他说,“而且,至今物业也没从开发商手里拿到B21号楼的楼层分户图。目前,B21号楼内的电表箱,也是按原先门牌号设置的。现在,我们发现弄错的只有杨女士这一户,原因可能在于B21号楼内其他住户尚未办理入住手续。”
售楼中心已更换销售人员
记者赶到泰荣湾售楼中心表明身份和来意后,工作人员说:“售楼中心从销售经理到售楼人员于一个月前全部更换了,因此,我们对此事不了解。建议你们去找物业问问吧。”
杨女士说,曾经领她去看房的售楼员已经联系不上,给办理入住手续、发钥匙的物业人员也找不到了。“事发一个多月了,物业、开发商相互推诿扯皮。”她说,希望借助沈阳晚报寻找到泰荣湾小区的开发商负责人,恳请开发商尽快协助解决此事。如果对方仍不出面,她已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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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花18万错装邻居家 邻居不同意调换
重庆大足区雍溪镇的陈先生怎么也没想到,前年购买的一套房子,如今却被人装修还住了进去。陈先生说,2011年3月,他在当地的福星花园楼盘购置了一套3室2厅的房屋,由于长期在外地打工,陈先生将新房闲置,打算今年过完年才开始装修。
2月13日,陈先生来到福星花园小区D栋4楼,却发现自己购买的4-1房装上了防盗门,还贴上了春联,这让他惊异不已。“当时以为自己走错楼了,还上楼下楼看了好几次。”陈先生说,发现楼层、门牌号都没错,这才赶紧敲门,开门的是一陌生男子,而原本的毛坯房已被装修一新。
经询问,陈先生才明白,开门男子姓桂,是自己的邻居。“如果不是他找上门,我根本不知道房子装错了!”桂先生说,起初他对陈先生称自己是房主不以为然,而当看到陈先生的购房合同上确实写着4-1房,而自己的购房合同却是4-2房,他才明白自己装错了房。
辛辛苦苦装修好的新房,才住上10多天,却被告知真正属于自己的房子是对面的毛坯房,这让桂先生难以接受。“装修都花了18万多元,怎么现在变成别人的房子了!”桂先生说。
对于装错新房,桂先生说,这是由于开发商的工作失误造成。“是销售人员带我看错了房子,而且当时都没有任何门牌标识。”
“我们已和两家人进行协商,希望通过变更合同解决问题。”开发商方面如此表示。然而,双方并未就此达成协议。
陈先生不赞同的原因是,“4-1房本来就是我的房子,我不会变更。”陈先生说,当初买房看了又看,精挑细选了4-1房,虽然与4-2房的户型、面积都一样,但自己不愿更换。
重庆豪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邱胜奎表示,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桂先生虽然装错了房,但所付出的装修费用对于陈先生来说,应当视为不当得利。“如果双方未能达成换房协商,桂先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装修费。”邱胜奎说,由于桂先生自身也存在过失,因此要根据法院组织的评估确定最终返还款。
“如果桂先生能证明是当初销售人员介绍错房源导致装错房,可向开发商索取赔偿。”邱胜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