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现行的孕妇产假主要由基础性产假和奖励性产假两部分组成。基础性产假为国务院2012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奖励性产假包括晚育和独生子女增加的产假。对于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不少地区将晚育范围确定为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因此生育二孩不属于晚育范畴,相应晚育奖励的产假将无法享受。一般二孩产假就只有国务院相关规定中明确的98天。
经历过生育之痛的妈妈们全知道,生孩子不难,难在养育。要是能一直陪孩子长大又不耽误工作挣钱,那可就万全了。但是,世间哪有万全之事?这个道理,相信所有人都懂。不然,取舍二字,又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呢?不仅是产假,男方的护理假也只有“一孩”可以享受。虽然很多人赞成延长产假,但也有不少人担心产假太长,可能会导致女性就业难。此事你怎么看?
@怕羞的影子:延长二孩产假,有利于恢复产妇的身心健康。但对于一个萝卜一个坑的企业来说,执行这一政策肯定有难度。
@东山谢氏:女职工能保住现行产假就不错了,想延长二孩产假,恐怕只能是奢望。不过,男方只能享受“一孩”的护理假既不合情理,也不人性化。只要是合法生育,就该享受护理假。改变女性就业难现状,不仅要靠转变观念,更要靠法律推动。
@70后忽然花开:如果在现行规定的基础上适当延长几天应该无妨,倘若期限超出企业在人员调动的承受范围,女性就业难问题很可能进一步凸显。因此,在关注女性生育健康和对婴儿的爱护之时,也应想想企业的不易。
@懒得找拽:二孩产妇的年龄、身体机能和工作压力都是现实问题,延长产假有利于身心健康和孩子哺育。以往在产假上有不同规定,有基于制约二孩生育的政策管理。在综合用人单位运营成本和承受能力的前提下,社会应当理解和支持适当延长二孩产假。
@裕安陈华锋:生育政策的调整关系国计民生,当前银发浪潮势不可挡,二孩妇女年龄较大,适当延长二孩产假顺应民意更贴近实际。不能等到生不起、养不了导致生育意愿跌落谷底,才从政策和经济上花大代价去扭转。
@陆秀红1:二孩政策,只是放开而非鼓励,从工作角度考虑,延长二孩产假会造成诸多不利,对单位与个人都有一定影响,所以产假还是遵照既定标准为好。
二孩产假该休多长时间,主要观点有二。观点一,产假太短,喂奶都不够。为了保证孩子能够有6个月的母乳喂养,不少新妈妈在产假结束后成了“背奶族”,每天背着吸奶器去上班。不少网友表示,二孩的产假应该相应延长,最好是在半年左右。因为本身有一个孩子要照顾,再多一个孩子,妈妈要花更多的时间、精力;然后生育二孩的妈妈年龄偏大,身体恢复所需要的时间也要更长。观点二,延长产假只能导致女性在就业上受到更多歧视。生孩子,能休一段时间产假,生二孩了,又能休息一段时间产假,再加上一些痛经假、三八妇女节假,女性假期远多于男性,对企业的经营和运转也带来了一些问题,不少企业的人力部门都表示,未来会更多考虑男性。
其实,产假的问题,不仅仅与二孩相关。喂奶时间不够、体力恢复不足、精神头不够家庭工作两头分,只要生孩子,职业女性就会面对这些难题。如若单单增加二孩产假,那么,对初产妈妈是否公平?另外,用人单位的性别歧视会因出台一纸政令便结束吗?
针对这个问题,专家说得有道理。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工作研究与发展中心主任、教授吴亦明表示,现行的98天产假大体上能够满足女性哺乳和调养的需求,当前调整完善生育产假和配偶陪产假制度的关键并不是时间的长短,而是社会保障。
参考一下世界各国关于职业妇女的产假政策,真没有初产二孩的区别。但是,在养育孩子的公共服务方面,却力度很大。比如,在新西兰,从怀孕到生产的所有费用由国家负责,除一次性奖励一笔金钱外,新生儿享受奶粉金,每个孩子还由政府每周补贴养育费直至18岁。13岁以下的儿童可以全天候免费到家庭诊所就诊、获取处方药物。16岁以下都可以接受免费的眼科检查,没有次数限制。当然,说到儿童的教育,话就扯得太远,虽然这其实是当下所有妈妈的心病。
当然,这里并不是要求生育福利一下子和高福利国家看齐。但好的生育保障和福利,其实是母亲们最大的帮手,能够提供的安全感比增加几天假期要高出许多。其实,完善的生育保障,就是把休产假与否、休多长时间的决定权交给了产妇自己。因此,真正应该尽快上升到政策层面上的,可能是生育保障服务的加强与完善。若真如此,产假的难题,也就迎刃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