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榆林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了解到,2018年度城镇住民大病医疗保险与大病包管用度报销光阴为2019年1月10日至3月31日,年度报销封顶线为30万元。
据了解,城镇住民大病医疗保险营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包管局投标确定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简称人寿保险榆林分公司)详细包办。人寿保险榆林分公司依靠城镇住民医保信息系统考核确认后停止付出结算。大病包管营业仍由各县区医疗保险包办机构详细卖力。
报销尺度:2018年度城镇住民住院用度依照根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后,小我自付合规用度累计到达2万元以上的归入城镇住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规模。扣除2万元的起付金,残剩合规用度分离按如下比例报销:
1、自付部分在2万元以上到5万元如下的,按50%比例予以报销。
2、自付部分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到10万元如下的,按60%比例予以报销。
3、自付部分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按70%比例予以报销。
报销流程:参保住民持身份证(参保人、代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包管、医保卡、银行卡信息(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收款人、开户行称号),到县区医疗保险包办机构调取自己年度用度报销明细表。
县区医疗保险包办机构考核确认后出具大病保险结算单(结算单一式三联,医保包办机构、人寿保险榆林分公司及参保人各留一联),医保包办机构同时将结算单转人寿保险榆林分公司,人寿保险榆林分公司在收到大病保险结算单并复核后于5个事情日内将报销用度转入参保人供给的银行卡内。
报销尺度:2018年度参保住民年度自付合规用度累计到达1万元以上的,扣除1万元的起付金归入大病包管资金报销规模。
1、未享用城镇住民大病医疗保险报酬的职员自付1-2万元的按60%比例报销。
2、按规定已享用城镇住民大病医疗保险报酬的职员,自付1-2万元的按60%比例报销,2万元(含2万元)以上的按10%比例报销。
报销流程:参保住民持身份证(参保人与代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包管、医保卡、银行卡信息(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收款人、开户行称号)直接到县区医疗保险包办机构考核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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