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门诊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18年6月起,经卫计部门安排的家庭签约医生同意可在本县乡镇卫生院门诊购药报销,报销比例70%,年封顶500元。
二、住院报销
(一)廊坊地区内住院。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廊坊地区之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凭社保卡(身份证)直接办理住院,出院时由医院直接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个人只需要承担自费部分。
(二)廊坊地区外住院。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廊坊地区之外住院,必须是非营利性三级或者二级专科医疗机构才可以报销。住院前带社保卡到县医保所办理登记备案后,带社保卡、身份证到所备案医院住院,出院直接在医院就可以报销 ,包括“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报销一站式结算。个人只负担自付费用。
未办理备案到廊坊地区之外住院的,在医院结算费用后回到县医保所申请报销,需要提供“住院发票+诊断证明+费用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转院备案表+身份证复印件+廊坊银行卡复印件”,县医保所一站式结算报销,包括“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
三、补充保险
补充报销系统启动后,补充保险也将作为一站式结算中的一项在廊坊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在系统启动前,补充保险手工操作进行报销,由县人社局根据市人社局提供的补充保险补报销金额,向县政府申请专项资金,直接发放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银行卡中。
四、以上政策2020年12月31日前有效,如有变动我们将随时通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所电话:6696993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电话:6683750
永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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