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安赛蜜不能用于任何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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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在超范围内使用食品添加剂,百威旗下的高级啤酒品牌福佳再次被海关总署拒绝入境。
根据最近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公布的2020年8月全国禁止入境食品化妆品信息,百威集团的福佳啤酒从比利时进口的2批共计48048件产品被海关拒绝入境,进口商是广州荣丰进出口有限公司,食品添加剂乙酰
这并不是福佳啤酒第一次被拒绝入境,今年6月也有3批福佳啤酒因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而被海关总署拒绝入境。
福佳啤酒超范围内添加的“乙酰磺胺钾”其实是和阿斯巴甜、蔗糖一样的人工甜味剂。 稳定性好,不引起急剧的血糖反应,在体内不参与代谢和蓄积,作为100%原形物质从尿中排出体外,因此很多饮料食品中添加了丝胶蛋白。 在剂量标准内使用安赛蜜,不会危害消费者的健康,但安赛蜜不能作为人工甜味剂大量食用。
但是,我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安赛蜜不能用于任何酒类。 该甜味剂是以乳为主要原料速溶风味食品或其预制制品(冰淇淋和风味发酵乳除外) (仅限乳基甜味剂罐头)、冷冻饮料(食用冰除外)、水果罐头、果酱、蜜饯类、腌制蔬菜、加工食用菌和藻类、杂粮罐
另外,安赛蜜的使用量也有要求,1983年被FAO/WHO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 )列为a级食品添加剂,日平均摄取量(ADI )推荐为15 mg/kg。
但是,任何酒类“不能使用”并不是说“不能检测”。 因为酒中添加的果汁等原料可能含有少量的安赛蜜成分,特别是进口水果的味道酒。 这种果汁型啤酒可以添加一定量的水果蔬菜汁,但在我国饮料类(水果蔬菜汁类及其饮料)可以限制乙酰磺胺钾。 具体是否超出范围使用需要进一步检查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