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申请执行人杨慧婧与被执行人范庆芬、王志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豫0804民初70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11月15日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偿还193300元并承担本案执行费,本案尚未执行到位金额193300元。
执行案号:(2018)豫0804执360号
失信被执行人照片:
失信被执行人:王志奎
性别:男
年龄:32
住址:焦作市马村区后夏庄一号
身份证号:410804********0095
执行法院: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1933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法官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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