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阳光的地方就会有黑暗,每个人心里都潜藏着一个恶魔,正常人都是可有控制的,但是总有一些人控制不了自己内心的冲动,走上犯罪的道路。
2006年9月份,一个不爱说话的“老实”人,一个贤惠女人的丈夫,一个疼爱孩子的父亲,一个拥有新房、新车的35岁吉林农民,6天之间竟连杀12人,杀伤5人,酿成了震惊全国的“吉林血案”,在其屠刀下不幸遇害的有古稀老人和儿时的唯一玩伴,这个农民就是石悦军。
石悦军本是一个杀猪的屠夫,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于各行各业制定了不少的行为规范,自从规定屠夫都必须到规定的地方进行生猪屠宰、检验,并交纳一定的费用后,才可以进入市场后。石悦军为了省去这一部分钱便经常将一些生猪托运到镇里,自行屠宰,于是石悦军的生猪也成了“黑”猪。而这件事被市场管理员的李振军发现,他没收了石悦军的猪肉,并罚了他1000块钱。之后他便觉得报复2006年9月他先杀了李振军,又杀了经常无故扣押他猪肉和随意罚他的款王玉良及其家属合计4人,之后又先后杀害刘国华、宏勇、孙洪连等7人。之后在玉米地里石悦军被捕,而被捕时他竟然还露出了微笑。在审判席上,他也毫无悔过之意,并且催促法官赶紧结案。
据悉从2006年9月23号到9月29号,短短的6天时间杀害12人,石悦军从一个老实人转身一变,成了一个罪恶滔天的杀人恶魔,凡是和他有仇的,都被他杀害,但是,让人不解的是,在这之间,连仅仅十四岁的孩子都不放过,况且于他没有任何的关联。
2006年11月25日,石悦军因为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翻看这件旧案时候,只能一声叹息!杀害无辜的老人,还有未成年人,那真是太心狠手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