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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办法

2023-09-25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2 得宝网

核心提示:本报讯(记者孟婷)7月21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监督,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强化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促进消费纠纷源头治理,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行政审批局等十部门联合出台《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8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是我省首个规范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的文件,共21条,围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对象、内容、方式、程序、更正、内部管理、社会监督等方面建立专门工作制度,有助于引导经营者诚信自律,进一步构建消费维权的

本报讯(记者孟婷)7月21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监督,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强化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促进消费纠纷源头治理,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行政审批局等十部门联合出台《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是我省首个规范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的文件,共21条,围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对象、内容、方式、程序、更正、内部管理、社会监督等方面建立专门工作制度,有助于引导经营者诚信自律,进一步构建消费维权的社会共治格局。

《办法》提出,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可依据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内容,对被投诉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或消费纠纷调解、和解率较低的行业、经营者开展重点监管、行政约谈,督促经营者全面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消费投诉信息公示信息数据的应用,为商品抽检、执法检查、信用监管等提供参考,扩大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的影响力。积极探索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系统、跨层级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大数据共享平台,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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