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0日,当局监督提取了永兴县某早餐店(另案处理)使用的食品原料切粉。 2016年11月21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 (乡食检查SJC201610013 ),检查结果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过标准(0.181g/kg,无法检测到标准),检查结果不合格。 我局立即检查了该切粉提供者永兴县的某加工工作室(以下简称当事人)的生产加工场所,在纸浆打磨室内发现了开封的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当天请其批准了起草调查。 根据调查,当事人于2016年9月2日从郴州某商务购买了一袋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净重25kg。 为了防腐保鲜,当事人在切粉加工中添加了焦亚硫酸钠。 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2014 )的规定,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的使用范围不含米粉(切粉),即米粉的生产加工中不得添加焦亚硫酸钠。 湖南省地方标准《米粉》 (DB43/156-2007 )第4章4.3规定二氧化硫残留量不能在湿(干)米粉中检测。 当事人在生产加工切屑的过程中添加了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因此生产的米粉产品中的二氧化硫残留量超过了标准。 怀疑当事人的行为生产销售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当局于2016年11月30日将此事件连同证据资料移送永兴县公安局。 永兴县公安局调查结果认为,此案犯罪事实轻微,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决定不立案,于2016年12月26日将案件和补充调查证据资料一起归还当局。 我们局经过重新调查于2017年1月13日结束了调查。 此时,《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已经实施(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被废除。
争议
在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关于本案的适用法律问题有以下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应该适用《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理由:当事人必须取得原生质监督部门颁发的《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条件备案证书》,还在有效期内认定为食品生产加工的小研讨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7条的规定,本案按《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处罚。
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应该根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理由是当事人的行为发生在2016年9月,此时《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还没有实施,根据法律的追溯和过去的原则,根据应该适用行为时的法律,即《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受到了处罚。
第三种意见认为本案应该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进行处罚。 理由是当事人生产切粉(湿米粉)的行为是食品生产和加工行为,属于新《食品安全法》第二条第一项第(一)项的调整范围,而且新《食品安全法》对在超范围内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有明确的规定,《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是食品安全
定
2015年10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不仅处罚内容更广泛,而且有助于大幅度提高罚款金额,发挥法律的重典治乱抑制作用。 本案的特殊性是,其违法行为新《食品安全法》已经实施,适应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新形势的规范地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经营行为的具体管理方法还没有公布的情况下,案件的处理决定是废除旧条例实施新条例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理由如下。
本案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必须认定为食品生产加工小研讨会。 一人取得当事人由原生质监督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法》,到我局立案时在有效期内(有效期到2017年11月7日)的二当事人的客观状况(2名员工,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简单,生产地方传统食品)
二、本案不适用《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条件备案证书》。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新《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127条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位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具体管理方法执行。” 当事人违法行为发生的情况下,《食品安全法》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必须按照该条例处罚。
三、本案不适用《食品安全法》。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93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及单行条例、规则不追溯到过去,但为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权利及利益而制定的特别规定除外。 」。 由此可见,新法必须有打击手段和力量,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新法必须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二是必须存在关于适用新法律的特别规定。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没有特别规定它是否具有击球手和力量,该条例表示它没有击球手和力量。 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在法院系统发行的《立法法》也表示:“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发生在新法实施前,具体行政行为实施新法后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时,实体问题适用旧法规定,程序实体自古以来,程序从新的规定开始。 因此,本案应适用当事人行为时的法律,即《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