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遇到与食品添加剂有关的问题,特别是食品添加剂的带入原则、分类系统及查询方式有一定的困惑。 本文对其中的几个问题进行了分析。
质问:
既有直接加入的食品添加剂,也有从原料中带入该食品添加剂的情况,如何判断合规性?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指导意见》,对于食品本身有限定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企业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应该合并计算带入原料中的食品添加剂,防止因带入原料而导致食品添加剂的超限定使用
因此,这种状况即使带入原料,也不允许最终产品中的量超过允许的最大使用量,实际上可以直接添加的最大量应该从允许的最大使用量中减去原料带入的量。
质问:
如何定义放食品的原料是否是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或其他原料?
:具体是根据原料在食品中发挥的作用定义的,另外,将产品标签表示原料名和GB 2760、GB 14880及产品基准中的名称综合起来进一步判定。
质问:
大米中填充了二氧化碳气体。 二氧化碳是加工助剂还是食品添加剂?
:加工助剂也是食品添加剂。 具体来说,填充到大米中的二氧化碳气体应该属于食品添加剂类别的加工助剂。
质问:
复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是什么?
:复合食品添加剂首先由食品添加剂构成,因此用于生产复合食品添加剂的各种食品添加剂必须首先满足2760的规定。 为了达到应该具有共同使用范围的预期效果,在应该减少食品中的使用量的制造过程中不得发生化学反应,不得产生新的化合物等,以免复合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对人体造成任何健康危害。
另外,使用复合食品添加剂时,必须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 (GB 26687-2011 )的要求。 这个标准规定了复合食品添加剂的命名原则、基本要求、官能要求、有害物质控制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