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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佳(盐酸特比萘芬片)
  • 【产品名称】倍佳(盐酸特比萘芬片)
  • 【成  份】盐酸特比萘芬
  • 【剂  型】片剂
  • 【规  格】0.125克*6片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80206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次二片,每日一次,疗程如下:
皮肤感染的疗程:手足癣[指(趾)间型和跖型]:2-6周;体癣、股癣:2-4周;
皮肤念珠菌病:2-4周;在真菌学治愈后几周,才可见到皮肤外观完全正常以及感染症状消失。头发和头皮感染的疗程:头癣:4周。甲癣:绝大多数患者疗程为6周-3个月,其中年轻患者因甲生长正常而能缩短疗程,故除拇指(趾)甲外,小于3个月的治疗可能已足够。在其它病例中,疗程通常只需3个月。某些患者,特别是那些大拇指(趾)甲感染的患者,可能需6个月或更长的时间。在第一周治疗中见到的甲生长缓慢的患者,其疗程可能需超过3个月。在真菌学治愈和停止后几个月,可看到病情继续好转直至甲板外观完全正常,这是因为健康的甲组织生长需要时间。
产品说明

倍佳(盐酸特比萘芬片)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功能与主治

1、由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断发癣菌、紫色毛癣菌和疣状毛癣菌等)、狗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
2、各种癣病(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以及由念珠菌(白色念珠菌等)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
3、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癣(甲真菌感染)。

副作用

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轻至中度,且常为一 过性。最常见的有胃肠道症状(胀满感、食欲不振、恶心、轻度腹痛及腹泻)或轻型的皮肤反应(皮疹、荨麻疹等)。个别严重的皮肤反应病例(如Stevens Johnson综合症,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曾见报道,若发生进行性皮疹,则应停药。罕见味觉改变,包括味觉缺失,后者于停药后几周内可恢复。极个别病例发生肝胆功能不全,究竟是否由本品引起的尚未肯定,不过若发生上述情况,则应停用本品。曾报道,极个别患者发生中性白细胞减少。

注意事项

肝或肾功能不全(肌酐消除率〈 50ml/分、或血清肌酐 〉300μmol/L)者,剂量应减少50%。本品应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口服本品对花斑癣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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