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栓栓塞性疾病的溶栓治疗包括急性广泛性肺栓塞、胸痛6—12小时内的冠状动脉栓塞和心肌梗死、症状短于3-6小时的急性期脑血管栓塞、视网膜动脉栓塞和其他外周动脉栓塞症状严重的骼-股静脉血栓形成者。也用于人工心瓣手术后预防血栓形成,保持血管插管和胸腔及心包腔引流管的通畅等溶栓的疗效均需后继的肝素抗凝加以维持。
本品临床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出血倾向。以注射或穿刺局部血肿最为常见。其次为组织内出血,发生率5%~11%,多轻微,严重者可致脑出血。本品用于冠状动脉再通溶栓时,常伴随血管再通后出现房性或室性心律失常,发生率高达70%以上。需严密进行心电监护。本品抗原性小,体外和皮内注射均未检测到抗体生成,过敏反应发生率极低。但有报道,曾用过链激酶治疗的病人使用本品后少数人引发支气管痉挛、皮疹和发热。也可能会出现头痛、头重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胃肠症状。
1. 应用本品前,应测定病人红细胞压积、血小板计数、凝血酶时间(TT)、凝血酶原时间(PT)、激活的部分凝血致活酶时间(APTT)。TT和APTT应小于延长时间的2倍。
2. 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反应,如脉率、体温、呼吸频率和血压、出血倾向等,至少每4小时记录1次。如发现过敏症状如:皮疹、寻麻疹等立即停用。
3. 静脉给药时,要求穿刺一次成功,以避免局部出血或血肿。
4. 动脉穿刺给药时,给药毕,应在穿刺局部加压至少30分钟,并用无菌绷带和敷料加压包扎,以免出血。
5. 下述情况使用本品风险较大,应权衡利弊后慎用:
1) 10日内分娩、作过组织活检、静脉穿刺、大手术的病人及严重胃肠道出血病人。
2) 极有可能出现左心血栓的病人,如二尖瓣狭窄伴心房纤颤。
3) 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患者。
4) 继发于肝肾疾病而有出血倾向或凝血障碍的病人。
5) 妊娠妇女、脑血管病患者和糖尿病性出血性视网膜病患者。
6. 本品不得用酸性溶液稀释,以免药效下降。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http://www.dnbces.com/a/show-29884.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得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