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通过积极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未成年人尊法守法意识普遍加强,违法犯罪的比率明显下降。但未成年人因故离家出走、夜不归宿的现象仍偶有发生。这个虽然不属于《未成年人犯罪法》所能约束的行为。但其引发的后果是严重的,有的会涉及到违法犯罪。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与思考。
未成年人离家出走、夜不归宿的现象,产生原因有多种。从主观上讲,未成年人不懂事,对社会生活的认识、对是非对错的判断,以及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除了学校家长的正面教育以外,主要取决于其生活环境的影响。具体讲就是所交往的人和接触新媒体,其负面因素对青少年造成了严重影响,已引起了党和政府、共青团和社会有识之士的高度重视。
未成年人在社会上的不良交往,不仅使错误的社会意识、不良的个性品质和行为习惯等得到强化,而且还可能形成地域性的不良群体或犯罪团伙。有关法律关专家指出,多数少年犯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影响和利用,尤其对教唆犯与刑满未改的劣迹人员,疏于防范。而自己却不知道,也不去考虑其行为后果和将要承担的责任。
再就是面对烽火燎原的互联网,孩子们缺乏鉴别能力。近年来,渲染暴力、色情的网络游戏、不良信息、低俗的聊天等,都成为误导未成年人走上斜路、违法犯罪的诱因。近年未成年人受网络毒害,而导致暴力犯罪、经济犯罪和性犯罪的逐渐增多。有调查发现,所有少年犯罪基本都与接触网络有关。其中经常进网吧的占93%,他们沉迷于网络,被聊天、游戏、黄色网页所误导,寻求刺激、追求享受,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
如上应该是未成年人离家出走、夜不归宿的主要根源。但家长疏于关爱、教育不当则成为无形的推手。很多孩子因父母离异或在外打工、做生意,使家庭破碎、教育管理缺位。导致孩子逃学、厌学、辍学,不能接受正常的教育,流浪街头。逐渐形成冷酷无情、玩世不恭的性格。成为走向犯罪的心理基础,而导致错误行为之前,又缺少及时有效的引导干预。还有些孩子同祖辈一起生活,而祖父母们对网络、手机等新媒体不熟悉,无法进行有效引导和监护的“隔代管”作用。错过了犯罪前救助的黄金时间。
鉴于上述,我们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网络。办好家长学校,引导家长切实担负起教育子女的责任,筑牢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家庭防线。还要加强对失足孩子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使他们尽快转化、健康成长。
(作于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