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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身陷传销被禁勒死监工!故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

2018-09-07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11 得宝网

核心提示:近日,昆山“反杀案”得到网友的广泛关注。当事人于海明以“正当防卫”免于刑事处罚,大家叫好声一片。而最近,云南楚雄中院开庭审理的另一起“反杀”案件,也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焦点,当事人命运如何? ... ...

云南小伙张某被朋友骗到楚雄的一个传销组织。他发现不对后,当即提出要离开,并在网上买了一张返回保山的车票。但组织头目李某派“监工”王某白天黑夜看守张某,不准他逃离,张某的手机和身份证也被搜走。

就这样,张某一直在传销组织里被控制了20天。看管期间,传销组织头目要求每个人都要拉亲朋好友进来销售化妆品,张某拒绝,先后五六次被传销组织人员殴打。

 

上厕所时和“监工”起冲突

一日凌晨,张某在上厕所时与王某发生冲突。王某用手掐住张某的脖子,并将张某推到卫生间的墙角处,掐住张某脖子,双方持续了4分钟左右。张某从自己所穿的衣服帽檐拉下一根带子,用带子缠绕住王某颈部……在这过程中,张某对王某说:“要不咱们一起松手,可王某就是不愿意松手。”10多分钟后,王某完全失去了反抗。事后,张某立即向警方报案。警方赶到后,张某现场供认了事实,随即,警方将张某抓获。

 

张某被指犯故意杀人罪

检察机关指控:张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同时,当事人认为,案发后,张某主动打电话报警属于投案自首。

 

近日,楚雄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张某的辩护人认为,王某对张某进行语言威胁、侮辱,并先动手掐住张某的脖子推到墙角,王某具有严重的过错,加上张某被传销组织控制,张某是在受到不法侵害,实施了正当防卫。这个案件中,张某导致了被害人死亡,应当属于防卫过当。但当事人并不认可辩护人意见,认为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家属要求赔偿损失64

法庭上,死者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64万余元。被告人张某表示,将尽最大能力给家属赔偿。因双方争议较大,案件将择日宣判。

此前,

在国内也发生过类似的案件,

看看法院是如何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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