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暑假、因病休学或契合高校处理规则的实习期间需就医的有何规则?
大学生在寒暑假、因病休学或契合高校处理规则的实习期间,可在相关居住地、实习地的医保定点医疗组织就医。其间,在主城区定点医疗组织(含省、市“一卡通”定点医疗组织)就医的,可直接结算医疗费。在其他定点医疗组织就医的,其发作的医疗费由个人全额付出后,可持所在高校的相关证明至市、区医保经办组织按规则结算,其间,门诊医疗费也可至校内定点医疗组织按规则结算。
暂时外出期间发作医疗费的如何结算?
参保大学生暂时外出期间在当地医疗组织就医的,发作的契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由个人全额付出后,至市或区医保经办组织按以下规则结算,其间,门诊医疗费也可至校内定点医疗组织按规则结算:
急诊发作的医疗费,在报销时供给急诊证明的,可按规则结算。
非急诊在当地定点医疗组织诊治发作的医疗费,先由个人自理20%,再按规则结算。
非急诊治疗需要,在当地非定点医疗组织发作的医疗费不予付出。
转外地治疗有何规则?
参保大学生因患疑难疾病,经本市三级及相应定点医疗组织检查后无法确诊,或确诊后无治疗条件的,可由该定点医疗组织提出转外诊治建议,并经该定点医疗组织或市区医保经办组织备案后,可转上海、北京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组织就医。
转上海、北京发作的契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由个人全额付出后,至市或区医保经办组织先由个人自理10%后,再按规则结算。其间,门诊医疗费也可至校内定点医疗组织按规则结算。
参保大学生在报销医疗费时应供给哪些资料?
参保大学生在报销医疗费时,应持自己社保卡(或身份证)、《证历本》、自己银行卡、相关登记表、医疗费原始发票、医疗费汇总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和病历等医疗文书(复印件)、就诊医疗组织等级证明等处理,其间委托他人代理的,应一起供给代理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在异地就诊不能供给医疗组织等级证明的,按三级医疗组织的结算标准执行。
参保大学生应在下一结算年度首月(9月)底前,处理上一结算年度医疗费申请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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