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育期妇女的补碘原则与措施
对于生活在缺碘地区的女性来说,主张在备孕时补碘。如果备孕时没有补碘,怀孕后要马上补碘,越早效果越好。孕妇补碘要贯穿整个孕期,哺乳妇女补碘要持续到断奶。在添加婴儿辅食时,要选择含碘量足够的品种和品牌。

补碘原则
尿碘检测没有推广,而且结果不可靠,只能反映检测前一天身体的碘营养状态。因此,只要孕妇生活的地区供应碘盐,都要额外补碘。
①早期补碘:备孕时或怀孕后立即开始补碘,越早效果越好。有研究显示,孕28周再补碘,不能改善已经造成的后代神经功能受损,可以改善母亲和胎儿甲状腺功能。一般每天需要补碘150μg,有条件时尽量根据尿碘含量确定补碘量。不能测定尿碘时,可以根据血清T4或FT4水平来估计补碘量,避免盲目、超剂量补碘。
②药物补碘:要口服补碘药物,食物补充无法满足补碘量。目前没有碘油及碘化钾供应,可以服用含碘维生素,要注意其中的叶酸含量不要超标。生活在高碘地区的孕妇和哺乳妇女同样可能会缺碘,但最好测定尿碘水平后再补充。
③持续补碘:孕前和孕期持续补碘,不仅可以预防胎儿甲减,更重要的是可以预防胎儿脑发育异常,在提高后代智商的同时,还可明显降低新生儿亚临床甲减(新生儿高TSH血症)的发病率。产后持续补碘能促进产后恢复,为婴儿提供充足的碘营养,预防婴儿缺碘,进一步促进脑发育,提高婴儿智商。
④碘与低T4血症:TSH正常的低T4血症孕妇每天补碘300μg,往往可以纠正碘缺乏引起的低T4血症。也有碘过量(>1000μg)引起低T4血症的报道,最好检测尿碘后再决定治疗方案。

准妈妈和宝妈一律要补碘
关于补碘,目前有一种乱象,有人说要补碘,有人又要限碘。许多病人被不同医生的观点弄糊涂了,不知所措。其实,这个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根据不同人群来讨论这个问题就简单多了。
对于所有备孕妇女、孕妇和哺乳妇女而言,补碘剂量为150μg/d,个别孕妇可能需要300μg/d。
备孕妇女,孕、产妇和哺乳妇女以及儿童是碘需求量较大的人群,也是最容易缺碘的人群。碘缺乏与碘过量对身体都有害,碘缺乏的危害远远大于碘过量。我们要根据不同人群的特殊需要,尽量在尿碘结果指导下科学补碘。同时,还要结合不同地域的碘含量来综合考虑。我们国家既有缺碘地区,也有高碘地区,这在第一节已经阐述。

备孕妇女补碘
我们提倡备孕时开始补碘,主要是因为要让甲状腺具有足够的碘储备,怀孕后才能适应甲状腺激素生产量迅速增加的变化。
①所有备孕女性,有条件时,在尿碘结果指导下决定是否补碘及补碘量;
②备孕时开始补碘,持续到将来断奶;
③桥本甲减、甲状腺抗体阳性者,孕前可以不补碘,怀孕后马上开始补碘;
④凡是供应碘盐的地区就是缺碘地区,除非尿碘结果大于150mIU/L,否则,一律要补碘;
⑤不供应碘盐的地区就是高碘地区,除非尿碘结果小于150mIU/L,原则上不补碘;
⑥无论是补碘还是限碘的备孕妇女,除非医生需要进行甲状腺吸碘率测定、甲亢治疗期尤其是131碘治疗前后,其他时间不需要刻意限制海带、紫菜等海产品的摄入,即使尿碘结果超过500mIU/L,也不需要限制。

孕妇和哺乳妇女补碘
孕妇是最容易缺碘的人群,发达国家的孕妇也存在缺碘现象。我们国家实行全民食盐加碘计划后,有人认为孕妇也不需要补碘了。其实,那只是在个别地区的调查结果显示多数孕妇碘营养充足,甚至有个别碘过量者。但没有个体化结果,现在仍有许多孕妇处于缺碘状态。乳汁中碘浓度应维持在100~200μg/L,才能保证婴幼儿对碘的需求量。
①孕前没有补碘者,怀孕后立即开始补碘,有条件时,尽量在尿碘结果指导下科学补碘;
②无论孕前及怀孕后是否存在甲亢、甲减等甲状腺疾病,即使是妊娠甲亢;也无论其生活在缺碘还是高碘地区,都要保证尿碘结果大于300mIU/L,如果低于200mIU/L,就需要补碘。
③尿碘结果大于500mIU/L,也不需要刻意限制海带、紫菜等海产品的摄入;
④少数重度低T4血症的孕妇需要增加补碘量,每天为250~300μg,才能有效纠正FT4和T4水平降低;
⑤纯母乳喂养时,乳汁碘含量要达到100~200μg/L。因为,纯母乳喂养时,乳汁几乎是婴儿唯一的碘来源。所以,乳母补碘要持续到断奶;
⑥婴儿血清FT4水平低于参考范围值,或者T4水平小于130nmol/L时,可能会影响宝宝智商,这往往是母亲没有补碘或者补碘量不足造成的。最好先测定尿碘水平,马上补碘或者增加补碘量;

⑦人工或者混合喂养时,奶粉中的碘含量一定要达标,某些进口奶粉跌碘含量同样不达标。后面第五节会详细介绍奶粉碘含量标准。
以上原则中多次提到测定尿碘水平,其实,这也是相对的,因为尿碘测定结果本身不稳定,只能作为参考。所以,在没有条件进行尿碘测定时,一律按缺碘对待,一律补碘。因为,对于孕妇和哺乳妇女而言,出现缺碘的机率远远大于碘过量的机率。而且,缺碘对宝宝的危害远远大于碘过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