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很喜欢去书店的。
小学,我真的不知道读书的好处,与村里的同伴,整天是打打闹闹,除了借村里人的几本小人书外,没有去书店买过书。原因是没有钱。
初中时,突然间醒悟,知道自己必须好好读书了。母亲与姐姐都看着我,对我一直充满着无限的希望。因为有了冲动,突然觉得教材上的那些题不够做的。到新华书店一看,书店里,几毛钱一本,问姐姐要钱,买了书。母亲很喜欢,姐姐很高兴。母亲说:“只要你买书,没钱我去借。”

读中师时,家里给点钱补贴吃的,因为正长身体。学校每月也给几块钱。三年师范,我没有把钱用在吃东西上,也没有请同学吃什么,我全部将零花钱用于去书店买书,买了很多很多书法、美学方面的书。毕业时,整整一个箱子。因为没有与同学在一起玩,所以我与同学至今没有那种亲近感,情商低也许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你不请人家吃,人家也不会请你吃,久而久之,虽是同学,也就远了,情也就没有什么可以书写的了。
一毕业,我就结婚了,第二年女儿出生。我的童年没有读过多少书,读师范三年疯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