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新说:“一个人的阅读史,就是他的精神发育史。”
我的阅读史可以追溯到还不识字的时候。那时哥哥姐姐们都上学了,每天晚上他们在灯下读书写作业,我也跟着他们一起,拿着他们的书像模像样的看着,字虽看不懂,看看插图也是很高兴的。看着看着,单纯看图满足不了我对“知识”的“渴求”。有时就拿着课本指着插图要哥姐们给我讲故事,哥姐们被我缠着,只好耐着性子给我讲内容。所以等到我上学时,小学语文课本里的内容我基本上都知道了,只须学习拼音认字即可,学习比其他同学轻松许多也好许多。
认字以后,凡是带字的纸张图片我都不会放过,特别是买鱼时包鱼的报纸、书页,字较多,我更加珍惜,藏着读了一遍又一遍。报纸、书页带着鱼腥味,有时小猫也会过来闻闻,围在我身边喵喵叫着不舍离去。与小猫阅争抢阅读一张报纸的体验,至今还觉得好玩。
上的年级高了,认的字多了,阅读的需求也大了。可是家里头没有“闲书”可供阅读,看到别人手中有“闲书”时特别羡慕,就借,大部分时候是借不到的,只能在他们看书时跟在旁边一起看,人家随时可以收书走人,我也只能讪讪离去。后来,我偶然间找到一个隐蔽的阅读源头,可把我高兴坏了。

那时我堂叔正在上高中,周末回家时往往会带几本“闲书”回来,什么《故事会》啦,《小说连载》之类的。有一次我从他们家窗户望进去,恰好看到一本《故事书》放在床上,柜子上也有很多本,就跑去跟他借,可是他也不借我。怎么办呢?趁他们全家都出门干活时,我拿着两根根长长的竹竿从窗户把书夹出来,拿回家看完再还回去。为避免被发现,我一次只拿一本,堂叔竟然真的都不知道,这样的阅读持续到小学毕业。后来读到孔乙己的“窃书不能算偷”时,想起这段经历,不禁莞尔。
上中学了,最高兴的是校门口有一家出租书店。书店不大,但于我已是天堂。每次租一本书,押金一块,租金每周两毛,我于是每周都去租书看。书店里的书种类也不多,只有武侠类和言情类。武侠类的主要是金庸和梁羽生的作品,言情类的主要是琼瑶和岑凯伦的作品。后来跟老板混熟了,押金也免了,每次想租几本就能租几本。
初一上学期结束,书店里的书已被我扫荡精光,下学期再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