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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男子抓奸闹出人命 盘点各种捉奸现场战况激烈

2017-12-13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20 得宝网

  公诉机关指控:1998年以来,被告人刘强利用QQ等聊天工具,用虚假的身份信息与对方聊天,骗取女性网友的信任,然后约在其租住的房屋内或女网友家中见面。15年来,刘强先后与数百名女性发生了性关系。

  这些数字是如何统计出来的呢?原来,刘强有个特殊的癖好:写“性爱日记”。每次与女网友发生性关系后,刘强都会详细地记录下交往的点滴。有时候,他还会对女网友的某项特征进行标注,并表达出自己的情感。

  竟称强奸处女很幸福

  被害人史某某在刘强的笔记中编号为第57号,系1996年出生的合肥市某中学初二学生。 2009年10月31日下午,刘强将史某某骗到徽州路与繁华大道交口,将其哄骗到自己的住处,与史某某发生了性关系,并用相机对其拍了照。

  被害人董某在刘强的笔记中编为第59号,标注处女,是1997年出生的初一学生。 2009年11月18日,刘强来到董某家中。见面后,刘强明知董某只有12岁,仍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刘强在日记中写道,为此“感到太幸福”。、

  2010年下半年,刘强网聊认识了智障女虞某某。此后,在刘强的住处,曾强奸虞某某多达50次以上。去年1月4日,杨某某在父母的陪同下报警。当天15时许,刘强被抓获归案。

  一审获无期徒刑

  日前,合肥市中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判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强强奸妇女一人、奸淫妇女三人,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哈尔滨毅腾对阵新疆队。比赛即将结束时,一名女子在场门口附近,薅住一名年轻女子的头发不撒手,口中不停喊着“不要脸”、“小三”,相关几段视频和帖子在网上大量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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