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本义指方向,在古代文献中常被表示某个方向的地域。“里”是人类的聚居地,也就是行政所在地,是人们为了生产和生活的方便而形成的社会共同体。乡里是中国古代政权加强地方控制的重要手段,是基层行政划分的主要形式。
宋朝初期,乡里制度大体上是后周制度与唐代乡里制度的延续。但由于长期战乱对乡里制度的破坏,乡村数量减少,使得宋代的乡里制度与前代又有所不同。乡的影响日渐淡化,从里长的职责看代替了乡的职位,由于乡里合一,里长的职责就是“课督赋税”。在乡里合一的情况下,原来只是屯落威望的里长成为乡里合一基层组织的主要首领,也就是现在的村支部书记,乡职逐渐消失。
宋朝熙宁新政时期又实施“保甲制度”。规定相邻十家为一小保,五十家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无论主户与客户,只要家有二丁、年满十五岁的就编入保甲。保人共同维护保内利益,轮流巡查,共同御贼。同保之内,相互制约,一家犯法,同保连坐。
元朝入主中原前,南方在宋朝的统治下实行保甲制度。北方处在金朝的统治下实行坊里制,如;霸州崇文坊、长春坊与里同级。农村还是以乡、村为编制,置里长、主首司其职。五家为邻,五邻为保。村社随户众寡为乡,置里正以按比户口,催督赋役,劝课农桑。规定五十家为一社,推举年高通晓农事有兼丁者立为社长。如一村五十家以上,只为一社,增至百家者,另设社长一员。不及五十家者,与附近村并为一社。村社的职能已有单纯的劝农桑向多元发展,如乡里教化、互助、维护治安、征办科差等。社长和主首都是里正的助手,协助里正处理乡村事务。这样,元朝形成了以里长、主首、社长为首的乡里管理组织。
明朝建立后,以人户为中心建立了乡、图(里)的地方基层组织,图就是里,每图或每里之下又置有十甲,因此这种编制被称为里甲制或图甲制,规定以一百一十户为里,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余百户为十甲。甲十户,名全图。甲不足十户,名半图。乡都曰里,里各编一册,册首为总图。里长、甲首的职责主要是“催办钱粮,勾摄公务”。
明代,霸州东西相距180里,南北相距60里。州城分6乡31里屯13卫营。里、屯按现在行政划分属于乡镇级别。卫营,作为军事制度的“卫所制度”在明代各地逐渐推行,凡重要地方设“卫”,次要地方设“所”。“卫”设指挥,“所”设千户、百户,统领本卫所的军队。在这种情况下,乡村社会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
霸州六乡;城中乡,辖3里。仁义乡,辖3里26村。节义乡,辖3里19村。永丰乡,辖4里20村。淳化乡,辖4里15村。宣文乡,辖3里12村。另有13个卫屯营。
苑家口属永丰乡,是苑家里所在地,辖;徐哥庄、王家庄、陈家庄、苑家口、苏家桥、郭家庄、渔厂七个村庄。
永丰乡,代表方向及区域。永丰乡区域内辖4里;莫金里、善来里、苑家里、豪家里,共计;20村庄。永丰乡只代表这20个村庄方位在哪里,不代表某个村庄的名称。
清代,苑家里沿袭了宋明时期的乡里制和保甲制,里社、保甲和宗族组织并存是清代乡里组织的一大特点。清代乡里组织的构成十分复杂,里社、保甲、宗族组织互相交错,构筑了清代的地方统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