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对外发出2019年第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泸市卫医罚1号)。

对泸州长健生殖健康专科医院行政处罚公示显示,2018年12月5日,泸州长健生殖健康专科医院一名主治医师超权限开具“帕珠沙星”特殊级抗菌药物、未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未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运送医疗废物等行为。
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26800元。
泸州长健生殖健康专科医院因违反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据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 警告,并处罚款20000元 的行政处罚;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现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 罚款3400元 的行政处罚;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警告,并处罚款3400元 的行政处罚。
以上三项违法行为合并予以你(单位) 警告,并处罚款26800元 的行政处罚。温馨提示,大伙有个头疼脑热、身体不适,在选择医院时,一定要了解清楚医院的相关情况,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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