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资讯 >曝光台>正文

恶性伤医事件不断,看看别的国家怎么应对?

2018-09-27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14 得宝网

核心提示:  尽管发达国家医疗事故不少,但绝大部分国家都不会出现因纠纷而起的“医闹”、伤医等恶性事件。究其原因,专业的处理程序,通畅的申诉渠道、合理的赔偿制度在其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今年上半年的两大伤 ...

  尽管发达国家医疗事故不少,但绝大部分国家都不会出现因纠纷而起的“医闹”、伤医等恶性事件。究其原因,专业的处理程序,通畅的申诉渠道、合理的赔偿制度在其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恶性伤医事件不断,看看别的国家怎么应对?

  今年上半年的两大伤医事件,让医生群体面对医患纠纷的恐惧程度,又加深了一步:

  ●2016年5月5日下午,现年60岁的广东省人民医院口腔科原行政主任陈仲伟主任医师被一位25年前的患者用刀严重砍伤,医治无效死亡。

  ●2016年6月13日上午6时许,湖南益阳市赫山区岳家桥卫生院一医务人员的孩子被患者捅伤,只因医生没有开转院证明。

  一位从三甲医院离职医生的妻子在接受《凤凰周刊》采访时,如是说道:“现在看这些医患冲突,觉得不只是我们家的医生捡了一条命,而且是我们家所有人都捡了一条命。”

  医学是充满未知与探索的高风险学科。尽管医学发展中取得了巨大进步,但人体复杂性、多变性及现有医疗技术的局限性,使得仍有许多疾病尚未被认知、被攻克,还需要不断探索。即便是一些常见病,在治疗中也会因个体差异而发生意外。遗憾的是,很多患者对医疗效果期望过高,对医疗风险认知不足,一旦出现不能接受的医疗结果,就认为是医院和医生的过错,情绪一冲动,就会产生过激行为。

  但医生的斗争对象,从来就不是也不可能是“患者”,而是病魔;医生的“战斗”,也不是拿着头盔战战兢兢地防范“医闹”,而是拿着手术刀,去将病人从死亡线上拉回来。毕竟,医生所学的700多本书籍里,教的都是医学知识,从没有一本是用来防身的。

  医疗事故并非我国独有,无论欧美国家,或是近邻韩国都不鲜见。然而,绝大部分国家都不会出现因纠纷而起的“医闹”、伤医等恶性事件。为何中国的医患关系如此复杂?为何中国的医生需要负担如此之大的执业风险?或许,我们可以看看其他国家在面对“医患纠纷”时,是如何应对的。[page]

  美国:医院设伦理委员会 有纠纷先走法律路

  恶性伤医事件不断,看看别的国家怎么应对?

  ●医疗疏忽的责任超过50%时 被告才需要赔偿

  美国有关部门处理医疗纠纷等医患矛盾时,力求照顾医患双方,努力寻找两者利益的平衡点。在维护患者利益的同时,也注重保护医生的权益。美国有11个州规定,只有医疗疏忽的责任超过50%时,被告才需要进行赔偿,其他州则规定按责赔偿。美国一些州的执法部门认为,如果对医院和医生的惩罚过重,使其经营成本和风险高到难以忍受,只会使专业人才外流,最终倒霉的可能还是患者。

  如果患者去医院闹事,会因为危害医疗秩序而被捕,甚至被判入狱。在美国,任何人不可以随意到一个私人家庭或单位闹事,未应邀踏入私人领地都是违法的,主人可以采取自卫行动,更何况在医院这种治病救人的神圣地方,闹事将威胁更多人的生命安全,警察一定会立即赶来处理,这一点足以警戒所谓的“医闹”。

  ●风险管理伦理委员会 专业调查医疗事故

  几乎每个美国医院内都有一个风险管理部门伦理委员会,专门负责调查医疗失误。他们从专业技术的角度,调查有争议的案例,以判断主管医生是否尽责尽力以及是否有过失。如发现主管医生有过失,他们有权对责任人进行专业处罚,且还要向司法部门报告。伦理委员会的成员并非只是来自医院,而是来自各个行业,有医院的医生、注册护士以及社区代表、社会工作者、律师等。伦理委员会成立之后,医院的医患纠纷大为减少。

  ●发生医疗纠纷 不闹腾直接打官司

  美国人处理医疗事故的系统比较完备,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第一选择往往都是打官司,很少去医院闹事。受害者本人及其家属可聘请律师,根据自己掌握的证据,证明医生有过失。美国的法律很严格,专业律师也很厉害,一旦医院被证明有过失,法官可能判罚赔偿数十万、甚至数百万美元。[page]

  德国:设独立调解机构 处理效率超法庭

  恶性伤医事件不断,看看别的国家怎么应对?

  ●医疗事故调解处 专业小组进行鉴定

  在德国,医疗事故发生后,病人或者其家属一般首先与当事医生或者院方进行直接接触以确认事实,并协商可能的赔偿问题。如果这一措施没有达到效果,病人可以向一个叫做“医疗事故调解处”的机构求助。调解处是德国设立的专门负责医疗事故庭外解决的机构,由各州的医生协会单独或者几个州的医生协会联合设立。

  调解处的工作人员由法律界人士和医生组成。在接到病人关于医疗事故的陈述报告后,调解处会根据情况组成一个专家小组,而该小组中必定有一名医生与涉嫌造成事故的医生从事相同的专科,以保证对事故发生的过程进行专业鉴定。但专家小组必须在得到病人和医生的双方同意之后才能开展工作。

  不过,调解处对事故的最后处理意见只是建议性的,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当事的任何一方不同意该处理意见,仍可诉诸法律。在模棱两可的情况下,法院一般都作出有利于医生的判决。统计资料说,法院裁决的案件中只有大约10%判定病人一方胜诉。

  印度:派多位“纹身大哥”给医生们当保镖

  恶性伤医事件不断,看看别的国家怎么应对?

  ●“医生保镖”三班倒 轮流执勤护医生

  印度医院每年都发生数千起医护人员遭遇攻击事件。财力雄厚的医院只好聘请身材健壮、手臂上有纹身、看上去足够“震慑”人的保镖站岗,防范闹事家属。遇上事发,“医生护卫”每天以三班倒的方式轮流值勤在医院最繁忙的部门,尤其是急诊室、手术台和停尸间,那里经常会聚集大量病人亲属和好友。保镖们的职责之一就是维持排队秩序,尽力疏导人群。

  一家名为乌帕德希雅的印度医院,在医护人员遭遇患者曲棍球袭击后,无奈聘请了21位之前从事酒吧门卫、贴身保镖或摔跤手的专业保镖协助医院的安保工作。这些保镖分三班执勤,驻守在医院的繁忙区域,重点守护手术室、重症监护室(ICU)、急诊室和产房。

  英国:公立医院医疗事故 交给专项赔付机构

  恶性伤医事件不断,看看别的国家怎么应对?

  ●独立伦理委员会 解决医患纠纷

  大部分的英国医院里面都有一个伦理委员会。这个委员会是医院成立的,但是不隶属于医院,而是相对独立的。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医生、护士、社工、律师以及一些患者的代表。这个委员会的职责是帮助解决本医院的医患纠纷。

  如果医院内部解决不了纠纷,患者可以向地方政府机构投诉。据规定,患者需要在诊断后12个月内向当地政府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投诉,而政府部门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告知患者收到了投诉,并且双方商量需要多长时间进行调查。除非有患者同意,不然政府部门要在6个月内解决纠纷。

  ●医患信息不平等 非政府组织专门提供指导

  如果医疗纠纷实在调解不了,那就只能诉诸法律了。英国的法院使用案例法,因此专门有一个权威的医学期刊收集全世界各地医疗争端的案例,供医患双方引用来解决纠纷。针对医患信息不对等的问题,英国有一些非政府组织专门提供医学方面的指导。一些大的医药集团也会赞助这样的组织收集对病人和一般老百姓有用的信息。

  ●专门机构赔付 集中力量办大事

  公立医院里,医疗服务诉讼委员会是专门负责打理赔偿的。该机构处理几乎所有英国公立医院的医疗事故赔付问题,每年要应付上万件的医疗事故索偿申请和四五千件其他类医患纠纷。

  医疗服务诉讼委员会集中力量办大事,它掌控着所有公立医院的赔偿基金。这意味着委员会能够让那些被重大医疗事故摧残、受到严重乃至终身伤害的患者们得到最为合适的补偿。毕竟,医院也好,医师也罢,都是个体,拿出大笔的赔偿金不是那么容易。假若要强行判罚,医疗机构可能会运行困难,同时,也会造成医院想方设法地逃避责任的情况。

  赔偿基金采取“公私结合”的形式,大部分来自于财政拨款,小部分来自于医师们的年度“投保”。一年里,医疗服务诉讼委员会大概会因为医疗事故而赔付10亿左右英镑的基金,其中大部分来自纳税人的钱。所以,医疗服务诉讼委员会每年都会出一份详尽的报告,放在官网上公开信息。

  新加坡:民众对医生信任度高 分级诊疗助沟通

  恶性伤医事件不断,看看别的国家怎么应对?

  ●学习最好的人读医学 民众很少质疑医生

  新加坡民众对医生的尊重和信任是减少医疗纠纷的前提。在新加坡,学习最好的人去读医学院,在很多新加坡人心目中,医生的水平是很高的,很少有人质疑医生的判断力,除非出现很大的医疗事故。如果发生了医疗纠纷,新加坡居民会选择法律途径解决,这与新加坡的严格执法息息相关,即使没有专门的“医闹入刑”之说。

  ●良好分级诊疗制度 让医患更好沟通

  据统计,中国每1000个人有1.5个医生,新加坡目前有9300多个注册医生,这一比例为1.8,美国稍高为2.4。之所以造成大医院人满为患,主要在于中国尚未建成良好的分级诊疗制度。

  新加坡分为三级诊疗制度,大医院、区域医院和社区诊所,每个社区会配备两三家诊所,由家庭医生看诊。新加坡人身体有些小毛病都会先去诊所,如诊所不能处理,才会将病人推荐到大的诊所、医院去。值得一提的是,新加坡的分级诊疗以患者自愿为原则,并未强制患者首诊必须在社区诊所。

  韩国:医闹入刑 最高判五年

  恶性伤医事件不断,看看别的国家怎么应对?

  韩国保健福祉部从2016年6月12日开始,实施修改后的医疗法。该法新增了一项旨在禁止恐吓或施暴医疗人员的条款,即任何人不得在医疗场所对正在进行医疗行为的医疗人员施暴或恐吓,违者将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约合10万人民币)以下罚款。

  近几年,韩国社会的医患矛盾案例激增,越来越多的医生表示曾挨过患者及其家属的打。韩国《医协新闻》6月初公布的调查数据显示,去年,96.5%的医生表示“曾遭患者及其家属施暴、爆粗口以及恐吓”;2010年时,该数据为86.4%。多数医疗人员表示,对方施暴大多是因为对诊疗行为或结果不满意。一名医生表示,除了“打针弄疼孩子”等小细节外,一些人还因为自己恢复得比预期慢就向医疗人员发火、施暴,尤其被“护子心切”的儿童患者的父母抽耳光更是时常发生。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得宝网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