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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知多少?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的区别

2019-01-30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8 得宝网

核心提示:你是否忧虑过自己下巴不够尖、眼睛不够大、鼻子不够挺、脂肪太多、胸太平?“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微整形已经成了很多爱美女性的选择,时间短,见效快,好处不言而喻。而医疗美容与生活美容的区别就像是去医院动手 ...

你是否忧虑过自己下巴不够尖、眼睛不够大、鼻子不够挺、脂肪太多、胸太平?“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微整形已经成了很多爱美女性的选择,时间短,见效快,好处不言而喻。而医疗美容与生活美容的区别就像是去医院动手术治病和足疗店捏脚放松的差距。敢问你可能选择在足疗店开刀动手术吗?可是数不胜数的女孩子选择在美容店甚至是美甲店去微整。今天我们聊聊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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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美容

  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条)

  生活美容

  是指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于美容护肤、化妆等用品,为消费者提供人体表面无创伤性、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皮肤保养、皮肤抗衰老、化妆修饰等服务的经营行为。(美容院服务规范(SB/T10991-2013))

  

  Part.1工作环境

  医疗美容机构的工作环境中,手术室、医疗器械、医护着装、消毒设备必须达到灭菌级别。

  

  生活美容的设备简单,无刺破性行为,须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的卫生要求,无需达到灭菌的标准。

  

  

  Part.2从业内容

  医疗美容的从业内容包括,双眼皮、抽脂瘦身、隆鼻、隆胸、美容针等,特点为有创性。

  

  生活美容是指使用化妆或传统护理保养方法的修饰性美容,包括保湿、锁水,祛痘等,特点为无创伤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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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rt.3从业资质

  医疗美容机构必须具备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的医师必须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生活美容机构无以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9号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第五条 申请举办美容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设置医疗美容科室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明确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围;

  (三)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四)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申请举办美容医疗机构的单位或者个人,应按照本办法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设置审批和登记注册手续。

  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合格申办材料之日起30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答复申办者。

  第七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核发美容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同时,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违规作出的审批决定应自发现之日起30日内予以纠正或撤销。

  第八条 美容医疗机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

  第十一条 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三)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四)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未取得主诊医师资格的执业医师,可在主诊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工作。

  第十三条 从事医疗美容护理工作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护士资格,并经护士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两年以上护理工作经历;

  (三)经过医疗美容护理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护理工作6个月以上。

  爱美的姑娘们,想做双眼皮、隆鼻、瘦脸针、抽脂等项目一定要到正规的医疗美容机构,确认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资格后再进行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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