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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案腐败环节有哪些?疫苗采购环节是什么?

2019-01-15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6 得宝网

核心提示:  近日,长春长生公司生产伪劣疫苗事件引起了公众恐慌和强烈愤怒,或许这只是当前我们国家食品药品领域存在问题的冰山一角,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作为主要监管部门,要做的太多太多。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是相关政策的制定 ...

 

  近日,长春长生公司生产伪劣疫苗事件引起了公众恐慌和强烈愤怒,或许这只是当前我们国家食品药品领域存在问题的冰山一角,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作为主要监管部门,要做的太多太多。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是相关政策的制定者,又是政策的实施者、监督者,拥有极其专业政策制定权、执法权、审批权,所涉及的事情事关众多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兹事体大。笔者盘点食品药品监督领域主要违纪违法环节,希望能给食品药品监督的公职人员们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也希望通过此能够增强对该领域的监督能力。接下来,天医网小编就给你说一下吧!

  

  疫苗采购环节

  疫苗采购一般由县级地区的医院或疾病预防部门实施,并由其负责疫苗接种工作。疫苗供应商为了能够争夺市场,给以相关公职人员好处费。此外,由于疫苗管理工作与一般商品不一样,需要专业的管理,一些负责疫苗管理的公职人员玩忽职守不按照规范管理疫苗,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某县防疫站站长其利用采购疫苗的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非法收受长春长生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某医药有限公司等公司的业务员给的狂犬疫苗、水痘等疫苗回扣款170万元。

  

  某卫生院院长张某芳从得知某医药公司销售员李某销售的二类疫苗比从县疾控中心购买的便宜,2014至2016年间张某芳违反国家关于对二类疫苗采购、运输、储存、冷某和安全接种的相关规定,擅自通过非法渠道购买二类疫苗(狂犬疫苗、水痘疫苗、流感疫苗、23价肺炎疫苗等),再将所购二类疫苗用于其在团街卫生院进行接种使用和出售给辖区内各村委会卫生室防疫员进行接种使用,并从中谋取私利。被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刑责。

  

  鱼台县某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主任袁某伙同他人,在明知销售商陈某(另案处理)无销售二类疫苗的资质系个人销售的情况下,违反《药品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擅自从个体经销商陈某处购买不符合冷链运输条件的二类疫苗319支,用于辖区内群众接种,给人民群众的健康带来重大安全隐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局长姜文康与何某1商议,以何某1控制的金和公司、天合公司为主体代理疫苗企业参加四川省重大动物疫病疫苗采购招标,由姜文康利用分管该项工作的职务便利帮助其中标,之后获取的代理费利润姜家、何家按照各50%予以分配。后经姜某关照,何某公司参加四川省重大动物疫病疫苗采购招投标并成功中标,后获取代理费利润共计800余万元,姜某分得价值400万元股份。

  

  药品注册审批、评审环节

  新药品和保健品要进入市场、进口药品进入市场、药品进行临床实验、药品淘汰必须通过注册审批;药品技术标准审评、行业标准等也由食药监部门进行制定实施。相关企业为了能够使其产品能够顺利获得批准,给予具有审批权的公职人员贿赂;或从标准制定方面,向公职人员行贿,使其产品符合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案:

  郑筱萸为浙江某制药有限公司 “人工合成盐酸麻黄碱”研制项目的审批事宜提供帮助。为中华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申报的“重组人干扰素α2a凝胶”的注册审批提供帮助,并签批同意其下属公司申报的“注射用苦参素”、“流行性感冒裂解疫苗”的注册。为海南某制药有限公司申报的“注射用盐酸曲马多”,“注射用乙酰谷酰胺”等药品的注册审批提供帮助,并签批同意该公司申报的“注射用尼莫地平”等6种药品的注册;

  为广东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办理进口化学药品原料“盐酸纳洛酮”、申请成为药品零售跨省连锁试点企业、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等事宜提供帮助。

  为咸阳某制药有限公司申报的“脑心通胶囊”从地方标准升为国家标准提供帮助。

  

  尹×甲利用担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生物制品处处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生物制品处处长和药品审评中心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多家公司在药品申报审批等事宜上谋取利益收受好处费150余万元。

  

  进口产品变更为国产产品:某保健品有限公司为将韩国某保健食品元秘牌元秘-D口服液进口产品生产文号变更为国产产品生产文号,向国家食药局食品许可司司长童某行贿。

  

  医疗器械生产注册审批、进口审批环节

  食药监局职责起草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和监督管理;起草有关国家标准,拟订和修订医疗器械产品行业标准、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根据药品和器械的分类不同,各级食药监系统负责不同等级药品、医疗器械等的注册审批权。审批注册是进入领域的第一步,因此为能顺利进入该领域。此外如果要进口国外医疗设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进口医疗设备注册证和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商千方百计收买具有审批权的公职人员。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案:为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申报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和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审批提供帮助,并签批同意其下属公司申报的“甘露醇注射液”等24种药品的生产或注册。从中收受好处。

  

  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案:为数家公司申请的医疗器械产品获得批准生产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多公司给予的贿赂,受贿总金额接近100万元。

  

  行政管理环节

  食药监系统的行政管理工作事关人命,管理工作一旦混乱,将导致众多群众安全健康,如药品标准的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伪劣食品药品产品的处置方式。

  滥用职权:2011年12月1日即将实施的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将取消药品的地方标准。国家食药监局局长郑筱萸在落实工作时组织安排不力,从而降低了审核把关标准,削弱了对下监管力度,致使大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药品获得批准文号。在专项工作后期,郑筱萸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对违反国务院、卫生部以及国家药监局有关规定获得批准文号的药品,于2003年3月25日签批同意仅以《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为标准,给其中绝大部分药品换发了国家标准文号,导致药品监管失控,大量的药品批准文号系在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期间以造假获得;增大了人民群众的用药风险,郑筱萸批准换发了批准文号的个别药品已被确定以假药论处;后来导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部已经换发的药品批准文号进行全面重新清理。

  

  医疗器械、药品定价环节

  笔者认为,当前中国药品医疗器械领域最大的腐败,在于定价定价机制。当前国外医疗器械对在中国高端市场处于绝对垄断地位,四大医疗器械商占领着中国高端医疗产品市场份额的70%,以至于中国医疗器械价格高居不下。据调查,医疗器械出厂价格比其生产成本高70%,到流通环节出厂价到患者则增加了2-3倍。

  其次是对医疗器械的维护环节问题垄断收费等问题,据了解,当前国外高端医疗设备的维护只能由厂家维护,维护费用高居不下,如果器械使用者擅自维修将不再享有质保的权利。商务部委托2013年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正在收集医疗器械生产商的定价信息,但至今还没有见有关医疗器械定价领域反垄断反腐败的行动。

  医疗器械垄断第一案(民事):锐邦公司是强生医疗的产品经销商,在北京地区从事医用吻合器和缝线产品的销售业务,两者合作长达15年。2008年1月,强生医疗与锐邦公司签订经销合同,同时制定了锐邦公司在经销区域、指标以及最低售价等方面的条款。 几个月后,因在北大人民医院采购竞标过程中,锐邦公司违反上述经销合同中限制转售条款而降低价格竞标。强生医疗以此为由,对其进行处罚,取消其在部分医院的经销权,并停止向锐邦公司供货。为此,两家公司还多次因货款纠纷对簿公堂。经上海市高院审判,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两者合称“强生医疗”)须赔偿北京锐邦涌和科贸有限公司(下称“锐邦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3万元。

  我国新药上市,首先需要定价,然后要进医保和基药目录,接着就需要进行招标,走完复杂的流程,药才能进医院。“企业如果想把药卖得贵一点,就要想办法‘搞定’负责定价的人。如果公司搞不定,还得再托人帮忙,这些都需要‘打点’。药品定价领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时也在调查60 家国外及当地制药公司的定价问题,并对英国葛兰素史克公司进行刑事判决。但是仍没有改变药品价格高企的总体状况。

  案例:发改委价格司前后两任副司长郭剑英涉嫌收受贿赂58家知名医药企业好处费,郭剑英涉嫌收受贿赂主要基于药品定价权,主要涉及单独定价、专利定价、不纳入国家定价范畴(意味着价格远远高于同类药品价格)、减少降价幅度、上调价格、认定优质优价药品和不执行差别定价等多种方式。据不完全统计,发改委价格司原司长曹长庆、原司长刘振秋、副司长周望军、副司长李才华、副巡视员郭剑英等多人落马。

  

  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行政许可环节

  地方食药监局一般承担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行政许可,为获得许可相关企业个人对负责审批公职人员进行贿赂;有些公职人员对此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标准的食品药品进入市场。

  食品药品监督人员明知奶粉未检测却出具合格证明且不履行监管: 县卫生防疫站检验科对某公司送检奶粉样品作了铅、铜、菌落总数等部分项目检测,但对蛋白质、脂肪含量没有予以检测或委托检测。县卫生防疫站食品卫生监督股股长陈某在审查过程中,明知上述项目未检测,却在卫生许可证申请书签上经查合格,建议予以办证。

  

  药监人员违规将保健品审批为医疗品:河南省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科科长李某、副科长王某在对 该市某公司申请注册为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静电理疗贴审核时,没有按照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中生产品种的范围进行审批,擅自将静电理疗贴批准为降糖静电理疗贴,使该公司非法取得冠以治疗疾病的降糖静电理疗贴的批准文号。

  

  生产资质审查、规范认证环节

  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唐×,利用其主管的安监科负责特殊药品日常监督检查,其主管的器械保化科负责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资质审查的职务之便,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好处费。唐×受在担任药品认证检查小组组长,对中药饮片生产进行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检查,检查工作结束后收受该公司法定代理人刘某好处。

  

  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监管环节

  食药监部门负责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具有执法权。有些公职人员利用监督权利,收受好处,为他人谋取利益;有些人滥用职权,不该管的管,造成他人损失;有的监管不利,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山东疫苗事件,5.7亿元疫苗非法流通案经合格的冷藏储运,销往24个省市。因监管不力,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山东等17个省的357名公职人员予以撤职、降级等处分。

  

  滥用职权扣押自由买卖药品:黑龙江省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站站长,在查办案件时,明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工作程序和规定,扣押变卖允许自由买卖的野生药材,给当事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人民币20余万元。

  

  某县食药局市场稽查室主任陈某,在实施监管、稽查等行政执法中,查明相关医院、药店、个体诊所存在流通、使用假药、劣药、使用无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疗器械等违法情况,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未依法予以没收和罚款,而是以收取赞助费形式代替行政处罚。另利用药品、医疗器械等监管、稽查权力收受多家医药连锁公司、医疗机构好处费。

  

  某公司低价购进病、死的牛、马、猪肉,以一定比例混合新鲜牛肉加工成牛肉制品,质量技术监督局多名公职人员对该公司的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工作马虎草率,未按法律、法规及单位内部规定的要求,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进厂关、生产关、出厂关进行检查,导致未发现永得利食品厂在生产牛肉干的过程中混入了死畜肉,致混入了大量死畜肉的牛肉干流入市场,被以玩忽职守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监管人员对违法行为处置不力致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湖南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队长欧某、副大队长朱某等监管过程中发现有“无证经营”等食品安全隐患,仅作出“警告”和“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和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其限期整改,但后一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制止无证经营行为,也没有督促落实整改意见。一个月多后该酒店发生85人重大食物中毒事故。

  

  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小学供应的学生营养餐过程中,收受供应商和饭堂经营者好处费,违反送检程序,使不合格食品被检成合格产品。

  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不移交司法机关:

  按照刑法和相关行政法规规定,销售伪劣假冒食品药品达到一定标准的,必须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办理。

  江苏省某市食药监局长吕某、副局长金某,在查处某医院销售假冒的洛赛克?奥美拉唑肠溶胶囊药过程中,查明该医院销售假药并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不移交司法机关,致使该医院仍多次实施销售假药。

  

  食药监资金补贴管理环节

  和其他系统一样,食药监系统也有各类补贴资金,一般由食药监系统负责实施发放,也存在伪造、虚报等情形。

  某县生猪办负责人负责审核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申报、拨付过程中,违反财政部规定擅自决定将国家下拨的补贴资金按比例先行分配给县内45家私营屠宰厂,并指使和帮助各屠宰企业编造虚假的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材料,造成损失200多万元,后又以赞助费、管理费等名义,向各生猪屠宰企业违规收取70余万元回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 是国务院综合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和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的直属机构,负责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公布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2018年3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有关部门起草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食品 、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 、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

  (三)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根据国务院授权,组织协调开展全国 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和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 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五)起草药品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并监督实施;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和药品行政保护制度。

  (六)起草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和监督管理;起草有关国家标准,拟订和修订医疗器械产品行业标准、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七)注册药品,拟订、修订和颁布国家药品标准;拟订保健品市场准入标准,负责保健品的审批工作; 制定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负责药品再评价、淘汰药品的审核和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工作。

  (八)拟订和修订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九)监督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定期发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报; 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十)依法监管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特种药械。

  (十一)拟订和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监督和指导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十二)指导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工作。

  (十三)开展药品监督管理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有关的政府间、国际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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