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资讯 >养生 > 养生方法 > 体检>正文

西飞医院于2017年4月1日,实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2019-01-04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10 得宝网

核心提示:  关于西安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4月1日起实施的通知   根据《西安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意见》(市物发43号)文件精神,2017年4月1日起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

  关于西安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4月1日起实施的通知

  根据《西安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意见》(市物发[2017]43号)文件精神,2017年4月1日起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此次改革主要变化有:

  一、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城市公立医院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实行零差率销售。

  二、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及检验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将大型医疗设备(磁共振、CT、PET/CT、X刀、伽马刀、高强度超声聚焦刀等)检查治疗价格平均降低20%,检验类项目价格平均降低12%。

  三、提高诊查、护理、手术、治疗及中医等类别中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平均提高28%。

  四、针对涉及部分特殊群体的相关医疗服务项目(放射治疗、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及部分检查、治疗、手术等项目维持现行标准不变。

  五、合并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就现行取暖费、空调降温费及普通病房内设独立卫生间和提供热水洗浴加收的费用,并入床位费,按照病房条件分为带卫生间和不带卫生间的病房床位费。

  六、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

  根据《西安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意见》(市物发[2017]43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西飞医院于2017年4月1日零时起,实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得宝网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