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卫生计生委员会、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市物发【2017】43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4月1日起,所有参保、参合门诊患者持参保证件及身份证享受诊查费优惠政策。证件不全者,无法识别参保、参合身份,不予享受诊查费优惠。
一、2017年4月1日起参保、参合门诊患者诊查费优惠政策相关问题解答
1、2017年4月1日起医院如何识别门诊患者医保身份?
答:就诊患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西安市居民医疗一卡通及参保证件在门诊收费窗口进行身份识别并挂号,享受减免诊查费优惠。
2.门诊诊查费用是否会提高,看病会不会更贵?

答:此次门诊诊查费用(含挂号费)新增部分将全额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患者自付部分诊查费用并未提高。
3.如何支付报销?
答:门诊诊查费中新增部分由医院先行垫付,后由医院每月统一报账,患者不用自己去报销。
4.参保、参合患者范围?

答:省医保、市医保、西安市居民医保、新农合患者。
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相关问题链接
1、什么叫药品零差价?
答:药品零差价是指医疗机构或药店在销售药品的过程中,以购入价卖给患者。

2、价格调整具体内容有哪些?
答:
① 取消药品加成,西安城市公立医院的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
② 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磁共振、CT、PET/CT、X刀、伽玛刀、高强度超声聚焦刀等)及检验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③ 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护理、手术、治疗、中医康复及床位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④ 合并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将挂号费并入诊查费,保留方便门诊挂号费。将现行取暖费、空调降温费及普通病房内设独立卫生间和提供热水洗浴加收的费用,并入床位费。
新价格标准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医院物价管理人员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