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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坊生产假冒伪劣保健品 网上销售获利被抓

2018-08-22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13 得宝网

核心提示:如今,很多人都在微信的朋友圈里做生意。这些微信业务产品可靠吗

3月9日,西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假冒伪劣产品生产、销售案件。在朋友圈里闪闪发光的保健品可能来自一个没有资格的小工作室。

公诉人:“被告人汤俊林为谋取非法利益,以假充真,生产、销售假冒报警品,销售金额191万余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

公诉人称,2015年初,被告人汤俊林从浙江买了整盒假冒成品香丹清牌珂妍胶囊、红阳牌盐藻软胶囊,并通过冒用他人信息开设的淘宝店铺进行销售。

之后,汤俊林的胃口越来越大,随后居然自己买原材料、自己包装,自己加工销售。当公安机关人员搜查窝点时,在现场居然发现了价值7万余元的假冒保健品,通过淘宝共计销售191万余元。

在现场居然发现了价值7万余元的假冒保健品

被告人汤俊林:“首先我认罪并伏法,在看守所,我反思了自己的罪行,不应该为了自己的的利益触犯法律,我十分后悔。”

被告人汤俊林现场认罪悔罪。而此案的另一位被告人马婷琦却表示了异议。

被告人马婷琦:“我有异议,在非法经营罪方面我有异议。”

原来,马婷琦通过淘宝搜索找到汤俊林的淘宝店,以某药品招商公司的名义买了46万余元的假冒保健品,并通过微信、电话进行二次销售。因而在被指控犯有非法经营罪。

公诉人:“把药品加价对外销售,然后收取药品款,这不是经营行为,这是什么?”

被告人马婷琦:“我……”

公诉人:“我再问你,药店有没有销售委托?有没有聘任协议?你有药品经营资质吗?”

被告人马婷琦:“我……”

随后被告人马婷琦表示将委托辩护人进行书面辩护,审判长表示此案将择期宣判。而对于时下热闹的微商生意,审判员也提醒微商从业者切勿成为销售三无产品的帮凶。

审判员戚利宾:“微商是市场经济的一部分,提醒相关从业人员提高守法意识,对生意的合法性有疑问,可以咨询人员,提防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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