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绍兴诸暨一家馒头店生意异常火爆,经查该店老板竟然非法添加甜蜜素。
馒头店生意太好皆因非法添加甜蜜素
加了甜蜜素的馒头卖的特别好,就一直这么在卖,真的再也不敢动这种脑筋了。近日,由诸暨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夫妇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一审判决。
安徽籍的王某夫妻在诸暨经营一家馒头店,为改善馒头的口感,节省成本,从2013年12月开始,夫妻两便开始在甜馒头中加入甜蜜素。改良之后的甜馒头大受欢迎,每天制作200个左右,当天便能卖完。被相关部门查获时,改良版甜馒头已经销售了约6万元。
经检测,涉案的甜馒头甜蜜素含量为1.15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标准要求。据了解,甜蜜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添加剂,其甜度是蔗糖的30-40倍,消费者如果经常食用甜蜜素含量超标的饮料或者其他食品,就会因摄入过量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特别是对代谢排毒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小孩危害更为明显。因此国家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包子、馒头等食品不能添加甜蜜素。
目前,王某已被依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其妻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并禁止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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