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对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镇江中院执行局、丹阳法院执行局2个集体,镇江中院章晓东、朱跃东等5名个人被通报表扬。
2022年以来
全市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有力推动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社会信用总体水平提升。在企业信用修复“暖企”行动中,全市法院退出失信企业1098家,失信企业占注册企业的比例降至0.24%,低于全省平均数。在市场主体出清“助企”行动中,全市共计移送审查“执转破”案件300件,移送数量为2021年全年的1.5倍。在善意文明执行“护企”行动中,执结涉企案件10788件,其中执行完毕4197件,终结执行2391件。组织集中执行行动131次,网络直播70次,观看人数达4124.96万人。在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惠企”行动中,顺利完成年底清零目标。在执行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安企”行动中,共办结最高院、省法院、市中院交办涉企执行信访案件53件。
编辑:吴贝
校对:常文金
审核:孙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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