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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要哭!海关总署新规:这 5 种行李不予放行

2017-12-15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3 得宝网

核心提示:海关总署最新规定: 这 5 种入境行李将不予放行 据《劳动报》报道,从 6 月 1 日开始,中国海关总署《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

  海关总署最新规定:

  这 5 种入境行李将不予放行

  据《劳动报》报道,从 6 月 1 日开始,中国海关总署《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正式施行,明确规定 5 类入境行李不予放行,执行针对入境旅客的行李和入境快件的全面监管。

  记者了解到,公告中的 " 自用 " 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 合理数量 " 指海关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

  也就是说,如果在海外购物数量太大,又或者是 " 人肉代购 " 的话,在入关时将面临行李被扣暂存的问题。

  记者举例一些常见物品相关规定及免税额度——

  香烟:旅客从香港、澳门可免税带回香烟 200 支(一条),从其他地区可免税带回香烟 400 支(两条)。

  光碟: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 20 盘以下;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 3 套以下。

  而手机、照相机、笔记本电脑均属于不予免税商品,按规定征税。如需从境内带出并带回的,请在出境前主动向海关申报,并填写申报单,在回国时主动向海关人员出示申报单即可免税验放。

  此次 5 种行李暂不放行的情况包括:

  ①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

  ②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

  ③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

  ④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内容存疑,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

  ⑤按规定暂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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