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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唐一岑墓祠

2017-12-17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2 得宝网

核心提示:1554年(明嘉靖三十三年),知县唐一岑率军民浴血抵抗犯崇倭寇,以身殉国。为表彰其功绩,明嘉靖帝敕赠唐一岑为光禄寺丞,并筑墓建祠以祀之。初建

  1554年(明嘉靖三十三年),知县唐一岑率军民浴血抵抗犯崇倭寇,以身殉国。为表彰其功绩,明嘉靖帝敕赠唐一岑为光禄寺丞,并筑墓建祠以祀之。初建唐一岑墓祠于平洋沙旧城西南隅。1731年(清雍正九年)迁至蟠龙镇东0.5公里许(今大同乡红旗村)。1873年(清同治十二年),知县曹文焕建唐公祠堂三楹于墓旁,置墓田1亩,上植松柏。民国初,祠堂内万年台供神位,立石碑两块。崇明沦陷后,日军将唐公碑推倒于地。
1952年,江苏省政治协商会议主持重修唐公墓。1957年,省文化局列唐一岑墓为二等古墓葬,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年8月17日,县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保护唐一岑墓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墓祠的保护。9月,拨款修缮唐公墓,改为半球形水泥墓,墓周有台,台上有栏杆,墓前竖唐公名碑一块,碑文横书“抗倭殉难”4字,下竖书 “明赠光禄寺丞崇明县知事唐愍忠公一岑之墓”。墓旁植冬青,祠内重置万年台,立神位,树石碑。
“文化大革命”前,祠堂被生产队改作仓库,墓地仅剩坟墩与名碑,墓周杂草丛生。“文化大革命”中,墓北辟作大队公墓,1976年,开河拆除祠堂。1977年12月7日,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将唐一岑墓列为四类文物保护单位。1981年5月,县革命委员会定唐一岑墓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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